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仄 仄 仄
拼音: yì wú|yù yǐ zhì dào yǐ wèi suì
【忆】1. 回想,想念:回~。追~。~苦思甜。 2. 记得,记住:记~。记~犹新。
【忆】《廣韻》於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乙力切《正韻》伊昔切,音抑。念也,思也,記也。《古詩》下有長相憶。 《增韻》古作意,誤。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【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梧。《說文》我自稱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吾,我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《楚辭·九章註》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《廣韻》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《註》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《後漢·百官志》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《註》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又《集韻》棒名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至道】指最好的学说、道德或政治制度。《礼记·学记》:“虽有嘉肴,弗食,不知其旨也;虽有至道,弗学,不知其善也。”《礼记·表记》:“道有至,义有考。至道以王,义道以霸,考道以为无失。”郑玄注:“此读当言‘道有至,有义,有考’,字脱一有耳。”陈澔集说引应氏曰:“至道,即仁也。至道浑而无迹,故得其浑全精粹以为王。”晋陆机《演连珠》之六:“是以至道之行,万类取足於世;大化既洽,百姓无匱於心。”2.最高的原则、准则。《荀子·儒效》:“以从俗为善,以货财为寳,以养生为己至道,是民德也。”3.佛、道谓极精深微妙的道理或道术。
【乙】1. 天干的第二位,用于作顺序第二的代称。 2. 指代一方:甲方~方。~型脑炎。 3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7”。 4. 姓。
【乙】《唐韻》於筆切《集韻》億姞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音鳦。十幹名。東方木行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乙曰旃蒙。月在乙曰橘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奮軋於乙。《京房易傳》乙,屈也。又凡讀書,以筆志其止處曰乙。《史記·東方朔傳》朔初上書,人主從上方讀之,止輒乙其處,讀三月乃盡。又唐試士式,塗幾字,乙幾字。抹去譌字曰塗,字有遺脫,句其旁而增之曰乙。又《太乙數》有君基太乙,五福太乙諸名。又《前漢·藝文志》有天乙三篇。《註》天乙謂湯,其言非殷時,皆假託也。又姓。漢南郡大守乙世,前燕護軍乙逸,明乙瑄,乙山。又《爾雅·釋魚》魚腸
【未】1. 不,不曾,没有:~必。~曾(céng )。~来。~尝。~竟(没有完成的)。~及(a.没有来得及;b.没有达到)。 2. 地支的第八位,属羊。 3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一点至三点)。 4. 放在句末,表示疑问:“君除吏尽~?吾亦欲除吏”。 典
【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【岁】1. 年:~首。~暮。~夕(即“除夕”)。~除(年终)。~阑(一年将尽的时候)。 2. 一年的收成,年景:~凶(年成歉收)。歉~(收成不好的年份)。 3. 年龄:年~。周~。 4. 星名:~星(即“木星”。) 5. 指时间,光阴:~月(泛指时间)。
【岁】〔古文〕亗《唐韻》相銳切《集韻》須銳切,音帨。《釋名》歲,越也,越故限也。《白虎通》歲者,遂也。《易·繫辭》寒暑相推而歲成。《書·洪範》五紀,一曰歲。《傳》所以紀四時。《又》王省惟歲。《傳》王所省職,兼總羣吏,如歲兼四時。又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唐虞曰載,夏曰歲,商曰祀,周曰年。《郭註》歲,取歲星行一次也。《疏》按《律歷志》分二十八宿爲十二次,歲星十二歲而周天,是年行一次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馮相氏掌十有二歲。《又》保章氏以十有二歲之相,觀天下之妖祥。《疏》此太歲在地,與天上歲星相應而行。歲星右行於天,一歲移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