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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侑茗饮否——贺新郎

韵脚:上五旨

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

拼音: fǒu|pǐ yǐ yòu míng yǐn

以侑茗饮否释义

【否】1. 表示不同意,不认可:~定。  2. 不,用在表示疑问的词句里:可~?。  3. 不如此,不是这样,不然:~则。学则正,~则邪。 | ◎ 不好,坏,恶:~极泰来(“否”和“泰”,前者是坏卦,后者是好卦。指事情坏到了极点,就会向好的方向转化)。未知善~。

【否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方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俯九切,音缶。《說文》不也。《徐鍇曰》不可之意見於言,故从口。《集韻》口不許也。《書·益稷》否則威之。《詩·周南》害澣害否。又《小雅》嘗其旨否。《集韻》通作不。又《廣韻》符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部鄙切,音痞。《玉篇》閉不行也。《廣韻》塞也,易卦名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補美切,音鄙。《集韻》惡也。《正韻》穢也。《易·師卦》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凶。《疏》否爲破敗,臧爲有功。又《鼎卦》初六,鼎顚趾,利出否。《註》否,謂不善之物也。《疏》寫出否穢之物也。《詩·大雅》未知臧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侑】1. 相助。  2. 在筵席旁助兴,劝人吃喝:~食。~饮。~觞。  3. 报答。  4. 古同“宥”,宽赦。

【侑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又。佐也,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膳夫以樂侑食。又侍食於所尊亦曰侑食。《禮·玉藻》凡侑食,不盡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醻酢侑,報也。《郭註》此通謂相報答,不主於飮酒。又《文子·守弱篇》三皇五帝有勸戒之器,命曰侑巵。別作酭。又與姷通。耦也。又寬也。《管子·法法篇》文有三侑,武無一赦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春官》膳夫以樂侑食。〕 謹照原文春官改天官。〔《爾雅·釋訓》醻酢侑,報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訓改釋詁。 考證:〔《周禮·春官》膳夫以樂侑食。〕 謹照原文春官改天官。〔

【茗饮】饮茶。北魏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·报德寺》:“时给事中刘縞,慕肃之风,专习茗饮。”宋陆游《初夏昼眠》诗:“晚窗思茗饮,自取雪芽煎。”清梁章鉅《归田琐记·品泉》:“唐宋以还,古人多讲求茗饮,一切汤火之候,瓶盏之细,无不考索周详,著之为书。”2.指茶。北魏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·正觉寺》:“羊肉何如鱼羹?茗饮何如酪浆?”唐杜甫《进艇》诗:“茗饮蔗浆携所有,瓷甖无谢玉为虹。”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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