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yī zú sūn zhī fú xī xià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9. 或者:~胜~负。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【一】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
【族】1. 亲属,泛指同姓之亲:~规。~长。家~。 2. 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:种~。 3. 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稳定共同体,他们有共同的语言、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质:民~。 4. 聚居而有血统关系的人群的统称:宗~。氏~。部~。 5. 事物有共同属性的一大类:芳香~。 6. 封建时代的一种残酷刑罚,一人有罪,把全家或包括母亲、妻家的人都杀死:~灭。 7. 聚合,集中:云气不待~而雨。
【族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昨木切,音鑿。《說文》矢鋒也。束之族族也。《類篇》一曰从,所以標衆矢之所集。又聚也。《書·堯典》以親九族。《註》高祖至孫之親。《詩·周南》振振公族。《傳》公族,公同祖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宗伯》掌三族之別,以辨親疏。《註》三族,謂父子孫,人屬之正名。《左傳·隱八年》無駭卒,羽父請諡與族。《疏》族者,屬也。與其子孫共相聯屬,其傍支別屬,則各自立氏。又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傳》族,類也。又《書·泰誓》罪人以族。《傳》一人有罪,及父母妻子,言濫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四
【孙枝】从树干上长出的新枝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五六引汉应劭《风俗通》:“梧桐生於嶧山阳巖石之上,採东南孙枝为琴,声甚清雅。”《古文苑·沉约<箎>诗》:“江南簫产地,妙响发孙枝。”章樵注:“诗言江南之地,产竹多良,可为乐器,孙枝又其特异者也。”唐元稹《桐花诗》序:“及今六年,詔许西归,去时桐树上孙枝已拱矣。”宋苏轼《次韵子由送千之侄》诗:“江上松楠深復深,满山风雨作龙吟。年来老干都生菌,下有孙枝欲出林。”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六:“﹝潭柘寺﹞有银杏一株,大合抱。圣祖临幸寺中,树发孙枝一。高宗再幸,又发孙枝一。”2.喻
【扶】1. 搀,用手支持人或物,使不倒:搀~。~正。~老携幼。 2. 帮助,援助:~养。~植。~危济困。 3. 用手按着或把持着:~梯。沙发~手。 4. 姓。
【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防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馮無切《正韻》逢夫切,音符。《說文》佐也。一曰相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護也。《郭璞註》扶挾將護。《論語》顚而不扶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不如更遣長者,扶義而西。《註》以義自助也。又緣也。《晉語》侏儒扶盧。又州名。扶州在隴右,唐屬山南道。又澤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扶柳縣註》地有扶澤,澤中多柳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傳魯論語者,魯扶卿。又《集韻》與芙通。扶蕖,荷也。又與通。大風也。又《唐韻》甫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風無切,音夫。《禮·投壺》籌,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《註》鋪四指曰
【膝】◎ 大腿和小腿相连的关节的前部:~盖骨(亦称“髌骨”)。护~。屈~。~眼。~下(子女幼时依偎于父母的膝下,因以“膝下”表示幼年。后用作对父母的敬辞)。奴颜卑~。
【膝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《說文》脛頭卪也。本作厀。《徐曰》今俗作膝。膝,人之節也。《釋名》膝,伸也,可屈伸也。《儀禮·旣夕》袂屬,幅長下膝。又《韻會》楯名。《揚子·方言》矛骹細如鴈脛者,謂之鶴膝。《唐書·王志愔傳》鶴膝犀渠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家有鶴膝。又齧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齧膝。《註》孟康曰:良馬,低頭口至膝也。漢典考證:〔又齒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齒膝。〕 謹照原文兩齒字改齧。 考證:〔又齒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齒膝。〕 謹照原文兩齒字改齧。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7. 进入:~海。 8. 投送:~书。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11. 颁布:~令。
【下】〔古文〕丅《廣韻》胡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亥雅切,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又賤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