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四十九宥
平仄:平 仄 平 仄
拼音: tài zhǐ shòu yōng
【态】1. 形状,样:~度。状~。姿~。形~。神~。动~。静~。事~。情~。常~。变~。体~。生~。 2. 一种语法范畴,多表明句子的主语和动词之间关系。
【态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他代切,音貸。《說文》意也。从心从能。《徐鍇曰》心能其事,然後有態度也。或从人作。又《集韻》乃代切,音耐。義同。又叶徒故切,音度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觀壯士之暴怒,與猛獸之恐懼。徼受詘,殫覩衆物之變態。又叶他計切,音替。《戰國策》科條旣備,民多僞態。《楚辭·九章》懲於羹者而吹兮,何不變此志也。欲釋階而登天兮。猶有曩之態也。又叶他禮切,音體。《司馬相如·封禪書》白質黑章,其義可喜。旼旼穆穆,君子之態。又叶土宜切,音梯。《屈原·離騷》忳鬰悒余侘傺兮,吾獨窮困乎此時也。寧溘死以流亡兮,余
【指】1.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~。巨~(大拇指)。~甲。~纹。~印。屈~可数。 2.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~雨。 3.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~着。~画。~南针。~手画脚。 4. 点明,告知:~导。~引。~正。~责。~控(指名控告)。~摘。~挥。~日可待。 5.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~(形容极为愤怒)。 6. 意向针对:~标。~定。 7.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【指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職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軫視切,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又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又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又《增韻》指
【授】1. 给,与:~予。~权。~命。~奖。~旗。~衔。~意。 2. 教,传给:~业。
【授】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受上聲。《說文》予也。《廣韻》付也。又《集韻》承呪切,音壽。義同。《詩·鄭風》還,予授子之粲兮。《禮·曲禮》男女不親授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沛公殆天授。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當大都授時。《註》總集諸生,大講授也。又姓。漢有授異眾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唐武后改作。武后造授字,以爲正,、、譌。
【拥】1. 抱:~抱。 2. 围着:前呼后~。 3. 推举,爱护:~戴。~护。 4. 聚到一块:~挤。簇~。 5. 具有:~有。 6. 遮蔽:~蔽(亦作“壅蔽”)。~塞(sè)。
【拥】《唐韻》於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委勇切,雍上聲。《說文》本作。抱也。《禮·玉藻》肆束及帶,勤者有事,則收之,走,則擁之。《疏》肆餘也,謂束帶之餘組及帶之垂者。收謂斂持在手,擁謂抱之於懷也。《前漢·夏侯嬰傳面雍樹馳註》南方謂抱小兒爲雍樹,面偝也,雍抱持之,令面背己而抱之以馳。雍讀曰擁。又持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太公擁彗。《註》如今卒持帚也。又衞也,羣從也。又《爾雅·釋言邕支載也疏》邕,又作擁。擁護支持,皆載任之義。又《集韻》於容切,音雍。遮也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出門,必擁蔽其面。《註》擁,猶障也。或作。亦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