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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敕诸官勤守护——乐语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yǒu|yòu shǒu guān hù qín chì zhū

有敕诸官勤守护释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守】1. 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~节。~恒。~望相助。墨~成规。  2. 看管:看~。~护。  3. 在一个地方不动:~株待兔。留~。  4. 遵照:遵~。~法。~时。  5.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~。因循~旧。  6. 呆在一起:厮~。  7. 节操:操~。  8. 靠近,依傍:~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  9. 古代官名:太~。~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~刺(太守,刺史)。~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  10. 姓。 网

【守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說文》守,守官也。从宀,官府也。从寸,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收也,視也,護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守位,曰仁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職時田則守罟。《註》防獸觸攫也。又《廣韻》主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晏子云: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。藪之薪蒸,虞守之。海之鹽蜃,祈望守之。衡鹿等皆官名。又《增韻》攻守也。《易·坎卦》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阻三面而守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增韻》守之也,所守也,爲
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 4. 姓。
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
【护】1. 使不受侵犯和损害:保~。~卫。~理。~士。~航。~林。辩~。守~。  2. 掩蔽,包庇:~短。庇~。

【护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故切,音瓠。《說文》救視也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擁全之也。《書·畢命序孔傳》成定東周郊境,使有保護。《史記·蕭相國世家》高祖爲布衣時,何數以吏事護高祖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凡遣使送客者,欲爲防護害也。《晉書·紀瞻傳》帝使謂瞻曰:卿雖病,但爲朕臥護六軍,所益多矣。又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護軍都尉,秦官。又《西域傳》武帝時,西域內屬者三十六國,置使者校尉領護之,宣帝攺爲都護。《唐書·百官志註》龍朔閒攺左右庶子爲左右中護。又樂名。《呂覽·古樂篇》湯乃命伊尹作《大護》。《周禮·

【勤】1. 做事尽力,不偷懒:~劳。~快。~奋。~政(勤奋于政事)。~谨。~勉。~恳。克~克俭。  2. 经常:~密(频繁)。来往很~。  3. 上班,事务:~务。~杂。出~。后~。  4. 担心,忧虑:~恤(忧虑怜惜)。  5. 帮助:~王。  6. 姓。

【勤】〔古文〕瘽《唐韻》巨斤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渠中切《韻會》渠斤切,音芹。《說文》勞也。从力,堇聲。《爾雅疏》勤者,勞力也。《書·武成》王季其勤王家。又《詩·豳風》恩斯勤斯。《註》勤,篤厚也。《左傳·僖三年》楚人伐鄭,鄭伯欲成,孔叔不可。曰:齊方勤我,棄德不祥。《註》勤我,言齊恤鄭難也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重賜文君侍者,通殷勤。又《揚子·法言》民有三勤。《註》勤,苦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渠焉切,音乾。《鄭曼贈陸雲詩》垂龔之會,匪言不宣。嗟我懷人,斯恩斯勤。又通作廑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其廑至矣。《註》師古曰:古勤字。又《

【敕】1. 帝王的诏书、命令:~命。~书。~封。奉~。宣~。  2. 告诫:申~。戒~。  3. 古同“饬”,整顿。

【敕】《廣韻》恥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蓄力切,音勅。《說文》試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敕勞。《註》敕者,相約敕也。亦爲勞苦。《釋名》敕,飭也,使自警飭,不敢廢慢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余每讀虞書,至於君臣相敕。《後漢·安帝紀》能敕身率下。《韓非子·主道篇》賢者敕其才,君因而任之。又《後漢·光武紀註》漢制度曰:帝之下書有四。一曰策書,二曰制書,三曰詔書,四曰誡敕。誡敕者,謂敕刺史太守。《正字通》宋敕或用之於獎諭,非敕初意。明制,差遣諸臣,予敕行事,備載職守,申以勉詞。凡褒嘉責讓,用敕,詞皆散文。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,始用四六。

【诸】1. 众,许多:~位。~君。~侯。  2. “之于”或“之乎”的合音:投~渤海之尾。  3. 犹“之”:“能事~乎?”。  4. 犹“于”:“宋人事资章甫适~越”。  5. 语助,无实在意义:“日居月~,照临下土”。  6. 姓。

【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章魚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專於切,渚平聲。《說文》辯也。《徐曰》別異之辭。《爾雅·釋訓》諸諸,便便,辯也。《註》皆言辭辯給也。又《玉篇》非一也。皆言也。《正韻》凡衆也。《書·舜典》歷試諸艱。《詩·邶風》孌彼諸姬。《史記·賈誼傳》紛亂諸事。又《廣雅》之也,於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十四年》迎者行見諸,舍見諸。《註》諸,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射求正諸己。《註》諸,猶於也。又《韻會》語助辭。《詩·邶風》日居月諸。《疏》居,諸,語助也。《公羊傳·桓六年》其諸以病桓與。《註》其諸,辭也。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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