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yòu guò|guo|guō liǎo|le qīng míng hán shí
【又】1. 表示重复或继续,指相同的:今天~下雨了。 2. 表示加重语气、更进一层:你~不是小孩! 3. 表示几种情况或几种性质同时存在:~高~大。 4. 再加上,还有:~及。十~五年。 5. 表示转折:这个人挺面熟,一下子~想不起来他叫什么。
【又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宥。《說文》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多,略不過三也。《韻會》偏旁作。又《廣韻》又,猶更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夷益切,音亦。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,飮酒溫克。彼昏不知,壹醉日富。各敬爾儀,天命不又。富音偪。
【过】1. 从这儿到那儿,从此时到彼时:~江。~账。~程。~渡。~从(交往)。经~。 2.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:~秤。~磅。~目。 3. 超出:~于。~度(dù)。~甚。~奖(谦辞)。~量(liàng)。~剩。~犹不及。 4.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:~电影。 5.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:把这篇文章再~一~。 6. 次,回,遍:把文件看了好几~儿。 7. 错误:~错。记~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:看~。用~。 2. 用在动词后,与“来”、“去”连用,表示趋向:拿~来。走~去。 | ◎ 姓。
【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清明】◎清明,清明节Qīngmíng,Qīngmíngjié[ChingMing]中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,在4月4、5或6日。在节日里人们扫墓和向死者供献特别祭品
【清明】1.物之轻清者。亦谓清澈明朗。《荀子·解蔽》:“故人心譬如槃水,正错而勿动,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,则足以见鬚眉而察理矣。”唐元稹《西县驿》诗:“去时楼上清明夜,月照楼前撩乱花。”宋欧阳修《秋声赋》:“盖夫秋之为状也,其色惨淡,烟霏云歛;其容清明,天高日晶。”李大钊《时》:“‘晨’为日之始,新鲜的朝气,清明的曙光,都随‘晨’的时光以俱至。”2.指政治有法度,有条理。《诗·大雅·大明》:“肆伐大商,会朝清明。”毛传:“不崇朝而天下清明。”《汉书·礼乐志》:“﹝世祖﹞即位三十年,四夷宾服,百姓家给,政教清明。”
【寒食】1.节日名。在清明前一日或二日。相传春秋时晋文公负其功臣介之推。介愤而隐于绵山。文公悔悟,烧山逼令出仕,之推抱树焚死。人民同情介之推的遭遇,相约于其忌日禁火冷食,以为悼念。以后相沿成俗,谓之寒食。按,《周礼·秋官·司烜氏》“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国中”,则禁火为周的旧制。汉刘向《别录》有“寒食蹋蹴”的记述,与介之推死事无关;晋陆翽《邺中记》、《后汉书·周举传》等始附会为介之推事。寒食日有在春、在冬、在夏诸说,惟在春之说为后世所沿袭。南朝梁宗懔《荆楚岁时记》:“去冬节一百五日,即有疾风甚雨,谓之寒食。禁火三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