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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记得临歧——引驾行(仙吕调)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yòu dé|děi|de lín qí

又记得临歧释义

【又】1. 表示重复或继续,指相同的:今天~下雨了。  2. 表示加重语气、更进一层:你~不是小孩!  3. 表示几种情况或几种性质同时存在:~高~大。  4. 再加上,还有:~及。十~五年。  5. 表示转折:这个人挺面熟,一下子~想不起来他叫什么。

【又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宥。《說文》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多,略不過三也。《韻會》偏旁作。又《廣韻》又,猶更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夷益切,音亦。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,飮酒溫克。彼昏不知,壹醉日富。各敬爾儀,天命不又。富音偪。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临歧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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