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宋词 / 满庭芳(后一日再置酒次冯通直韵)

又是重阳过了——满庭芳(后一日再置酒次冯通直韵)

韵脚:上二十九篠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yòu shì zhòng|chóng yáng guò|guo|guō liǎo|le

又是重阳过了释义

【又】1. 表示重复或继续,指相同的:今天~下雨了。  2. 表示加重语气、更进一层:你~不是小孩!  3. 表示几种情况或几种性质同时存在:~高~大。  4. 再加上,还有:~及。十~五年。  5. 表示转折:这个人挺面熟,一下子~想不起来他叫什么。

【又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宥。《說文》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多,略不過三也。《韻會》偏旁作。又《廣韻》又,猶更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夷益切,音亦。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,飮酒溫克。彼昏不知,壹醉日富。各敬爾儀,天命不又。富音偪。

【是】1. 表示解释或分类:他~工人。《阿Q正传》的作者~鲁迅。  2. 表示存在:满身~汗。  3. 表示承认所说的,再转入正意,含有“虽然”的意思:诗~好诗,就是太长了。  4. 表示适合:来的~时候。  5. 表示任何:凡~。~活儿他都肯干。  6. 用于问句:他~走了吗?  7. 加重语气,有“的确”、“实在”的意思:天气~冷。  8. 对,合理,与“非”相对:~非。他说的~。实事求~。  9. 认为对:~古非今。各行其~。深~其言。  10. 表示应承或同意(单说一个“是”字):~,我就去。  11.

【是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承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上紙切,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

【重】1. 分(fèn)量较大,与“轻”相对:~负。~荷。~量(liàng )。~力。举~。负~。  2. 程度深:~色。~病。~望。~创。  3. 价格高:~价收买。  4. 数量多:~金聘请。眉毛~。~兵。  5. 主要,要紧:~镇。~点。~任。~托(国家重大的托付)。~柄。  6.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:~视。尊~。器~。隆~。  7. 言行不轻率:慎~。自~。 | 1. 再:~复。~申。~版。~沓(重复繁冗)。~阳。~逢。  2. 〔~庆〕地名,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,地处中国西南。  3. 层:~叠。~霄。

【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柱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儲用切,音緟。《說文》厚也。《增韻》輕之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又《廣韻》更爲也。《博雅》重,再也。又難也。《戰國策》臣之所重處重留也。《註》重,猶難也。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文帝重自切責之。《註》如淳曰:重,難也。又貴也。《戰國策》張儀之殘樗里疾也,重而使之。《註》重,猶貴也。又尊也。《禮·祭統》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國也。《註》重,猶尊也。又尚也。《禮·緇衣》臣儀行不重辭。《註》重,猶尚也。《疏》爲臣之法,不尚虛華之

【阳】1. 明亮。  2.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中通贯所有物质的两大对立面之一,与“阴”相对:一阴一~谓之道。阴~二气。图形:⚊(U+268A)。  3. 指“太阳”:~光。~面。~历。向~。夕~。  4. 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(多用于地名):衡~(在中国湖南省衡山之南)。洛~(在中国河南省洛河之北)。  5. 温暖:~春。  6. 外露的,明显的:~沟。~奉阴违。  7. 凸出的:~文图章。  8. 关于活人的:~间(人世间)。~宅。~寿。  9. 带正电的:~极。~电。~离子。  10. 男性生殖器:~痿。

【阳】與陽同。見《字彙補》字註。(陽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與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章切《正韻》移章切,音羊。《玉篇》營天功,明萬物謂之陽。《說文》高明也。又日也。《詩·小雅》湛湛露斯,匪陽不晞。《傳》陽,日也。《左傳·文四年》天子當陽。《禮·祭義》殷人祭其陽。《註》陽謂日中時也。《孟子》秋陽以暴之。又《楚辭·遠遊》集重陽,入帝宮。《註》積陽爲天,天有九重,故曰重陽。又《玉篇》雙也。又月建。《爾雅·釋天》十月爲陽。《詩·小雅》歲亦陽止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春爲靑陽。《註》氣淸而溫陽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癸曰昭陽。又五月

【过】1. 从这儿到那儿,从此时到彼时:~江。~账。~程。~渡。~从(交往)。经~。  2.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:~秤。~磅。~目。  3. 超出:~于。~度(dù)。~甚。~奖(谦辞)。~量(liàng)。~剩。~犹不及。  4.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:~电影。  5.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:把这篇文章再~一~。  6. 次,回,遍:把文件看了好几~儿。  7. 错误:~错。记~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:看~。用~。  2. 用在动词后,与“来”、“去”连用,表示趋向:拿~来。走~去。 | ◎ 姓。

【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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