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三燭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yóu yǒu|yòu lín qióng yí sú
【犹】1. 相似,如同:~如。过~不及。 2. 尚且:~且。~自。困兽~斗(喻濒于失败的人,虽走投无路还要顽强抵抗)。 3. 〔~豫〕迟疑不决。 4. 〔~疑〕迟疑。 5. 仍然,还(hái ):~然。记忆~新。
【犹】《集韻》尤救切,音宥。獸名。(猶)《唐韻》以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周切,音由。《說文》玃屬。从犬,酋聲。《集韻》居山中,聞人聲豫登木,無人乃下。世謂不決曰猶豫。或作。《爾雅·釋獸》猶如麂,善登木。《註》健上樹。《禮·曲禮》所以使民決嫌疑,定猶與也。《疏》猶與,二獸,皆進退多疑。人多疑惑者似之,故謂之猶與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擊其猶猶,凌其與與。又《說文》隴西謂犬子爲猶。又《廣韻》似也。《詩·召南》寔命不猶。《傳》猶,若也。又《小雅》淑人君子,其德不猶。《禮·喪服》兄弟之子猶子也。又《集韻》可止之辭也。《詩·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临】1. 从上向下看,在高处朝向低处:照~。~渊羡鱼(看着深潭里的鱼,很希望得到;喻只作空想,不做实际工作)。 2. 到,来:光~。莅~。亲~。 3. 遭遇,碰到:~时。面~。 4. 挨着,靠近:~近。~街。~终。~危。~阵磨枪。 5. 照样子摹仿字画:~摹。~帖。~写。 6. 旧时指帝王上朝:~朝。~政。 7. 姓。
【邛】1. 〔~崃〕a.地名,在中国四川省;b.山名,在中国四川省。 2. 〔~都(dū)〕古地名,在今中国四川省西昌市,亦作“筇竹”。 3. 病,劳:“匪其止共,维王之~”。
【邛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容切,音蛩。《說文》地名。在濟隂縣。又縣名。《玉篇》蜀郡有臨邛縣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素與臨邛令王吉相善。又水名。《韻會》邛水出嚴道邛崍山,入靑衣江。又丘名。《詩·風》邛有旨苕。《註》邛,丘也。又《廣韻》勞也,病也。《詩·小雅》匪其止共,維王之邛。《註》讒人不能共職,徒爲王病也。《又》我視謀猶,亦孔之邛。《註》惑於邪謀,不能斷以從善,故致亂也。又姓。《列仙傳》周有邛疏。 《韻會》从邑从工。俗作卬,非。卬卽俯仰之仰。又卩與阝別。
【遗】1. 丢失:~失。~落。 2. 漏掉:~忘。~漏。 3. 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:补~。路不拾~。 4. 余,留:~留。~俗。~闻。~址。~风。~憾。~老(a.经历世变的老人;b.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 5. 死人留下的:~骨。~言。~嘱。 6. 不自觉地排泄:~尿。~精。 7.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:~传。 8. 抛弃:~弃。
【俗】1.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、礼节、习惯等:~尚。风~。习~。约定~成(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)。 2. 大众化的,最通行的,习见的:~名。~语。~曲。雅~共赏。 3. 趣味不高的,令人讨厌的:~气。~物。鄙~。粗~。庸~。 4. 凡世间,相对于仙佛僧道:~人。世~。僧~。凡夫~子。
【俗】〔古文〕圱《唐韻》似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玉切,音續。習也。上所化曰風,下所習曰俗。《釋名》俗,欲也,俗人所欲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從宜,使從俗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八則治都鄙,六曰禮俗,以馭其民。又不雅曰俗。《黃庭堅曰》士俗不可醫。或問不俗之狀,庭堅曰:難言也。視其平居,無以異於人,臨大節而不可奪,此不俗人也。 《說文》从人,谷聲。《徐曰》俗之言續也。轉相習也。漢典考證:〔相如上林賦徼受屈。〕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。 考證:〔相如上林賦徼受屈。〕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