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怨歌永、琼壶敲尽缺——浪涛沙/浪淘沙

韵脚:入十六屑

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yuàn 1 yǒng 2 hú 1 jìn|jǐn quē

怨歌永、琼壶敲尽缺释义

【怨】1. 仇恨:~恨。恩~。宿~。~仇。~敌。~府(大家怨恨的对象)。~声载道。  2. 不满意,责备:埋(mán )~。抱~。~言。任劳任~。 典

【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願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紆願切,音苑。《說文》恚也。《廣韻》恨也。《增韻》仇也,讎也。又《集韻》於袁切,音鴛。讎也,恚也。《禮·儒行》外舉不避怨。《前漢·黥布傳》恐仇怨妄誣之。《史記·始皇紀》母家有仇怨,竝阬之。皆平聲讀。或作惌。又《字彙補》委隕切,音惲。與薀同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富有天下而無怨財,布施天下而不病貧。《註》怨讀爲蕰言無畜私財。又叶烏員切,音淵。《後漢·班彪北征賦》越安定以容與兮,遵長城之縵縵。劇蒙公之疲民兮,爲彊秦乎築怨。《註》縵音眠。又叶烏云切,音熅。《琳·悼龜賦》參千鎰而不

【歌】1. 唱:~唱。~咏。~颂。~坛。~台舞榭。~舞。能~善舞。  2. 能唱的文词:唱~。~谱。~词。~诀。民~。诗~。~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~咏言。

【歌】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

【永】1. 水流长:“江之~矣”。  2. 久远:~远。~生。隽~。~昼(长昼)。~年(a.整年;b.长寿)。~诀。~志不忘。~垂不朽。  3. 古同“咏”,以诗词等来叙述。

【永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于憬切,音栐。《說文》水長也。象水巠理之長。《詩·周南》江之永矣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遠也,遐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凡施于衆長謂之永。《書·大禹謨》萬世永賴。《詩·周頌》永觀厥成。又州名。《韻會》唐置以二水名。又姓。《列仙傳》有永石公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與詠同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傳》謂歌詠其義,以長其言也。音詠。又如字。

【琼】1. 美玉:~玉。~莹。  2. 喻美好的:~瑶。~室。~姿。~筵。~章(美好的诗文)。~葩。~林宴(泛指皇帝宴请新科进士的宴会)。~枝玉叶。玉液~浆(美酒)。  3. 中国海南省的别称:~崖。~州。 方言集汇

【琼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渠營切《集韻》葵營切,音煢。《說文》赤玉也。《詩·衞風》投我以木瓜,報之以瓊琚。《傳》瓊,玉之美者。《韻會》錢氏曰:詩言玉以瓊者多矣。瓊華,瓊英,瓊瑩,瓊瑤,瓊琚,瓊玖,皆謂玉色之美爲瓊,非玉之名也。許叔重云:瓊,赤玉也。然木瓜所謂瓊玖,玖乃黑玉。亦非赤也。又《玉篇》積石爲樹,名曰瓊枝,其高一百二十仞,大三十圍,以琅玕爲之寶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咀噍芝英兮嘰瓊華。《張揖註》瓊樹生崑崙西流沙濵,大三百圍,高萬仞,華蘂也,食之長生。又人名。《古今注》魏文帝宮人絕愛者,有莫瓊樹,薛夜來,田尚衣,

【壶】1. 陶瓷或金属制成的一种有把有嘴的器具,通常用来盛茶、酒等液体:茶~。酒~。喷~。油~。  2. 像壶的形状或出水状态的东西:~铃(举重辅助器械之一,形状像水壶)。  3. 姓。

【壶】同壷,與壼別。

【敲】◎ 打,击:~打。~击。~诈。~边鼓(喻从旁帮人说话)。~门砖。~骨吸髓。旁~侧击。

【敲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口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交切,音骹。《說文》橫擿也。《徐鉉曰》從旁橫擊也。《類篇》擊也。《左傳·定二年》奪之杖以敲之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執敲扑以鞭笞天下。《註》短曰敲,長曰扑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楚凡棄物謂之敲。又《廣韻》苦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敎切,音檄。義同。
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
【尽】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又《

【缺】1. 不够:~乏。~少。~憾。欠~。~漏。  2. 残破:~点。~口。~陷。  3. 空额(指职位):~额。补~。  4. 该到而未到:~勤。~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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