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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东泽下加以诗仙二字——沁园春

韵脚:去七志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yú dōng zé|shì xià jiā yǐ shī èr zì

于东泽下加以诗仙二字释义

【于】1. 介词(a.在,如“生~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~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~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~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~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~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~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~水平”)。  2. 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~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~未来)。  3. 姓。

【于】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又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又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又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又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又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

【东】1. 方向,太阳出升的一边,与“西”相对:~方。~经(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)。~山再起(喻失势之后,重新恢复地位)。付诸~流。  2. 主人(古代主位在东,宾位在西):房~。股~。~道主(泛指请客的主人,亦称“东道”、“作东”)。  3. 姓。

【东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德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籠切,音蝀。《說文》動也。陽氣動,于時爲春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《孔傳》歲起於東,而始就耕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東方木也,其帝太皡。又《史記·曆書》日起於東,月起於西。《鄭樵·通志》日在木中曰東,在木上曰杲,在木下曰杳。木,若木也,日所升降。又《詩·大雅》東有啓明。又《爾雅·釋地》東至于泰遠。又姓。《聖賢羣輔錄》舜友東不訾。又叶當經切,音丁。《詩·小雅》念我土宇,我生不辰。逢天僤怒,自西徂東。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楊泉·蠶賦》粵召僕夫,築室于旁。于旁伊何,在庭之東。

【泽】1. 水积聚的地方:大~。湖~。润~(潮湿)。沼~。  2. 金属或其他物体发出的光亮:光~。色~。  3. 恩惠:恩~。~及枯骨(施惠于死人)。  4. 洗濯。  5. 汗衣,内衣。 | ◎ 古同“释”,解散。 典

【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丈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宅。《周語》澤,水之鐘也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水草交厝,名之爲澤。澤者,言其潤澤萬物,以阜民用也。又光潤也。《禮·少儀》澤劒首。又雨澤。《易·夬卦》澤上于天。又德澤。《書·畢命》澤潤生民。又洗濯曰澤。《禮·曲禮》共飯不澤手。《疏》以手宜潔淨,不得臨食始捼莎也。又褻衣曰澤。《詩·秦風》與子同澤。《箋》袴也。又香澤。《梁文帝樂府》八月香油好煎澤。又澤宮。《禮·射儀》必先習射于澤。澤者,所以擇士也。又州名。《韻會》秦上黨郡,隋爲澤州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施隻切
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 7. 进入:~海。  8. 投送:~书。 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 11. 颁布:~令。  

【下】〔古文〕丅《廣韻》胡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亥雅切,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又賤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

【加】1. 增多:增~。追~。~倍。~封。  2.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:~注解。~冕。  3.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:~法。  4. 施以某种动作:~以。不~考虑。  5. 使程度增高:~工。~强。~剧。  6. 超过:~人一等(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)。  7. 姓。

【加】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家。《說文》語相增加也。从力口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詁》重也。《註》重也。《玉篇》益也。《論語》又何加焉。又《廣韻》上也,陵也。《論語》吾亦欲無加諸人。《註》陵也。又《增韻》施也,著也。《禮·冠義》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居何切,音哥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,馬蘭踸踔而日加。棄捐葯芷與杜衡兮,余奈世之不知芳何。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三略》柔有所設,剛有所施。弱有所用,彊有所加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诗】1. 文学体裁的一种,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,抒发情感:~歌。~话(❶评论诗人、诗歌、诗派以及记录诗人议论、行事的著作;❷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)。~集。~剧。~篇。~人。~章。~史。吟~。  2. 中国古书名,《诗经》的简称。

【二】1. 数名:一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贰”代)。  2. 双,比:独一无~。  3. 两样,别的:~话。不~价。

【二】〔古文〕弍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《註》謂兼二職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《史記·韓信傳》功無二於天下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又巽二,風神名。又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《六書略》。字上下畫均齊。上畫短者,乃古文上字也。今相仍上短下長作二字,非。貳。二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,若

【字】1. 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:文~。汉~。~符。~母。~典。~句。~里行(háng )间。~斟句酌。  2. 文字的不同形式,书法的派别:草~。篆~。颜~。柳~。欧~。赵~。  3. 书法的作品:~画。~幅。  4. 字的音:~正腔圆。  5. 人的别名,亦称“表~”,现多称“号”;商店的名称,亦称“~号”。  6. 合同,契约:~据。  7. 旧时称女子出嫁:待~闺中。  8. 生子,乳,爱:~乳(生育)。~孕(怀孕)。 典

【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疾置切《正韻》疾二切,音自。《說文》乳也。又愛也。《書·康誥》父不能字厥子。乃疾厥子。《周禮·地官·鄭註》小國貢輕,字之也。《左傳·成四年》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。又文字。字者,孳也,六義相生無窮也。黃帝臣沮誦倉頡,體卦畫,摹鳥跡,引伸觸類,文字之形始立。《周禮·春官·外史》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。註古曰名,今曰字。疏滋益而多,故更稱曰字。又名字。《禮·曲禮》男子二十冠而字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君父之前稱名,他人則稱字也。《又》女子許嫁筓而字。《註》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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