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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《醉翁操》——醉翁操·琅然

平仄: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yuē cāo zuì wēng

曰《醉翁操》释义

【曰】1. 说:子~诗云。  2. 为(wéi ),是:一~水,二~火,三~木,四~金,五~土。  3. 叫做:凡乐辞~诗,诗声~歌。  4. 语助词,无实义:昊天~明。

【曰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越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今試言曰,則口開而氣出也。《玉篇》語端也。《廣韻》於也,之也。《增韻》謂也,稱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。○按《古文尙書》曰若作粵若,曰放勳作曰,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,訓爲詞者則如字耳。

【操】1. 拿,抓在手里:~刀。~觚(手持木简,指写诗作文)。~管(执笔,指写作)。~刀必割(喻不失时机,要当机立断)。  2. 控制、掌握:~舟。~纵。  3. 从事:~心。~办。~作。~持。~劳。~之过急。  4. 体力的锻炼,军事的训练:~练。~场。~演。上~。  5. 用某种语言或方言讲话:他~一口闽南音。  6. 行为,品行:~行。~守。  7. 姓。

【操】《唐韻》七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倉刀切,草平聲。《說文》把持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謀於長者,必操几杖以從之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。《前漢·貢禹傳》勇猛能操切百姓者。《註》操,持也。切,刻也。又姓。明嘉靖給事中操守經,江西浮梁人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到切,音糙。所守也,持念也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湯客田甲有賢操。《註》所執持之志行也。《後漢·趙熹傳》熹少有節操。又風調曰操。《南史·袁粲傳》淸整有風操。又琴曲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樂詩曲操,以俟君子。《註》《劉向·別錄》曰:君子因雅

【醉翁】的老人。唐郑谷《倦客》诗:“閒烹芦笋炊菰米,会向源乡作醉翁。”前蜀韦庄《对雨独酌》诗:“荷鍤醉翁真达者,卧云浦客竟悠哉。”宋刘光祖《长相思·别意》词:“画桥西,画桥东,有泪分明清涨同。如何留醉翁?”2.欧阳修的别号。宋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:“太守与客来饮於此,饮少輒醉,而年又最高,故自号曰醉翁也。”清赵翼《清明前二日寿菊士招同棕亭再可立堂诸公泛舟至平山堂即事》诗:“到山欲问醉翁蹟,数间古寺支斜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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