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一屋
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jū qīng yù xiān|qiàn
【掬】◎ 用两手捧:以手~水。~诚相见。笑容可~。
【掬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六切,音菊。與匊同。兩手曰掬。《禮·曲禮》受珠玉者以掬。《疏》謂手中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舟中之指可掬也。又《詩詁》兩手曰臼,屈掌曰匊。又《小爾雅》掬,一升也。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,則數合也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離也。齊曰斯。燕之外郊,朝鮮洌水之閒曰掬。 《說文》在手曰匊。俗作掬。《廣韻》與同。《韻會》本作揈。《正字通》本作臼。
【轻】1. 分量小,与“重(zhòng )”相对:~重。~型。~便(biàn )。~于鸿毛。~尘栖弱草(喻人生渺小短暂)。 2. 程度浅,数量少:年~。工作~。 3. 用力小:~放。~声。~闲。~描淡写。 4. 负载少,装备简省:~装。~骑。~锐(轻装的精锐部队)。 5. 认为容易,不以为重要:~视。~蔑。~生。 6. 随便,不庄重:~率(shuài)。~佻。~浮。
【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去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盈切《正韻》丘京切,音卿。《說文》輕車也。《廣韻》重之對也。又去聲。《廣韻》虛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正切《正韻》丘正切,音慶。《集韻》疾也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絞小而輕,輕則寡謀。又《僖三十三年》秦師輕而無禮。
【玉】1. 石头的一种,质细而坚硬,有光泽,略透明,可雕琢成工艺品:~石。~器。~玺(君主的玉印)。抛砖引~。金~良言。~不琢,不成器。 2. 美,尊贵的,敬辞:~泉。~液(美酒)。~言。~姿。~照(敬称别人的照片)。~宇(a.天空;b.瑰丽的宫阙殿宇)。亭亭~立。金科~律。金~其外,败絮其中。 3. 姓。
【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魚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虞欲切,音獄。《說文》石之美者。玉有五德,潤澤以溫,仁之方也。理自外,可以知中,義之方也。其聲舒楊,專以遠聞,智之方也。不撓而折,勇之方也。銳廉而不技,絜之方也。《五音集韻》烈火燒之不熱者,眞玉也。《易·鼎卦》鼎玉鉉。《疏》正義曰:玉者,堅剛而有潤者也。又《說卦》乾爲玉爲金。《疏》爲玉爲金,取其剛之淸明也。《詩·大雅》金玉其相。《禮·聘義》君子比德於玉焉。溫潤而澤,仁也。縝密以栗,知也。廉而不劌,義也。垂之如隊,禮也。叩之其聲淸越以長,其終詘然,樂也。瑕不掩瑜
【纤】1. 细小:~人(卑鄙的小人)。~介(细微,细小。亦作“纤芥”)。~手(指女子细而柔嫩的手)。~尘。~~。~秀。~弱。~毫。~悉(细致而详尽)。~度(天然丝或化纤粗细的程度)。 2. 吝啬:~啬。 | ◎ 拉船前进的绳子:~夫(在岸上用绳子拉船前进的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