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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青山有约——念奴娇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yǒu|yòu yuē|yāo yǔ|yù|yú qīng shān

与青山有约释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约】1. 绳子。  2. 拘束,限制:~束。~法。制~。~定俗成。  3. 共同议定的要遵守的条款:立~。条~。契~。  4. 事先说定:~见。~会。  5. 邀请:~请。~集。  6. 节俭:节~。俭~。  7. 简要,简单:由博返~。简~。  8. 大略:~计。~莫。~略。  9. 算术上指用公因数去除分子和分母使分数简化:~分。 | ◎ 用秤称:~~。~一下。

【约】《廣韻》於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却切,音葯。《說文》纏束也。《詩·小雅》約之閣閣。《傳》約,束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凡邦國都鄙,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。《註》約劑,要盟之載辭。《禮·曲禮》約信曰誓。《疏》共相約束,以爲信也。又《禮·坊記》君子約言。《疏》謂省約其言也。又《論語》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。《禮·坊記》小人貧斯約。《註》約猶窮也。又《論語》以約失之者,鮮矣。《何晏註》儉約無憂患。又《戰國策》蘇代約燕王曰。《註》約,止也。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淖約若處子。《音義》淖約,柔弱貌。又《荀子·勸學篇》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【青山】īngshān[greenhill]长满绿色植物的山留得青山在,不愁没柴烧

【青山】的山岭。《管子·地员》:“青山十六施,百一十二尺而至于泉。”唐徐凝《别白公》诗:“青山旧路在,白首醉还乡。”《四游记·玉帝起赛宝通明会》:“一见我这里青山隐隐,緑水迢迢,便问我借与他居住。”海默《我的引路人》五:“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。”2.指归隐之处。唐贾岛《答王建秘书》诗:“白髮无心镊,青山去意多。”宋范仲淹《寄石学士》诗:“与君尝大言,定作青山隣。”严复《送沉涛园备兵淮扬》诗之一:“相看白髮盈头出,长恐青山与愿违。”3.山名。一名青林山。南朝诗人谢朓曾卜居于此,故又称谢公山。在今安徽省当涂县东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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