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quán jiān|jiàn zàn jiè
【权】1.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:政~。~力。~威。~贵。~柄。~势。生杀予夺之~。 2. 有利的形势:主动~。 3. 变通,不依常规:~变。~谋(随机应变的计谋)。~术。智必知~。 4. 暂且,姑且:~且。 5. 秤锤:~衡。 6. 衡量,估计:~其轻重。 7. 姓。
【权】《唐韻》巨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逵員切,音拳。《玉篇》稱錘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孔子陳後王之法,曰謹權量。量多少者不失圭撮,權輕重者不失黍絫。又經權。《易·繫辭》巽以行權。《註》權,反經而合道者也。又平也。《禮·王制》原父子之情,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又權謀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中權後勁。《杜註》中軍制謀,精兵爲殿。又權柄。《莊子·天運篇》親權者不能與人柄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權輿,始也。《詩·秦風》于嗟乎,不承權輿。又攝官曰權。《鼠璞》權字唐始用之。韓愈權知國子博士,三歲爲眞。又國名。亦姓。《左傳·莊十八年》
【监】1. 督察:~察。~控。~测。~护。~考。~听。 2. 牢,狱:~狱。~押。~禁。坐~。 | 1. 古代官名或官府名:太~(宦官,阄人)。国子~。钦天~(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府)。~生(在国子监肄业者,亦可用钱捐得)。 2. 古同“鉴”,镜。 3. 古同“鉴”,借鉴,参考。 4. 姓。
【监】〔古文〕譼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銜切,減平聲。《說文》臨下也。《徐曰》安居以臨下,監之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察也。《廣韻》領也。《詩·小雅》何用不監。《箋》女何用爲職,不監察之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。監於方伯之國。《註》使佐方伯,領諸侯,監臨而督察之也。上監去聲,下監平聲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邦國立其監。《註》謂公侯伯子男,各監一國。《莊子·天運篇》監臨下土,天下戴之,此謂上皇。又《韻府》攝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君行則守,守曰監國。又《韻會小補》觀也。《魯語》長監于世。又監寐,猶
【暂】1. 不久,短时间:~时。~且。~缓。~停。~行办法。 2. 猝然。 3. 始,初:“或春苔兮始生,乍秋风兮~起”。
【暂】《唐韻》藏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昨濫切,音鏨。《說文》不久也。《類篇》須臾也。《書·盤庚》暫遇姦宄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婦人暫而免諸國。《註》暫,猶卒也。 《五經文字》暫作蹔,訛。
【借】1. 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:~用。~阅。~账。~据。~条。 2. 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:~钱给人。 3. 假托:~口。~端。~故。~代。~景。~喻。~题发挥。 4. 依靠:凭~。~势。
【借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夜切,嗟去聲。假也,貸也,助也,推獎也。《家語》在貧如客,使其臣如借。《註》言不有其身,如借使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假借納用。又艸履曰不借。《釋名》言賤易有各自蓄之,不假借人也。又設辭。《詩·大雅》借曰未知,亦旣抱子。又與藉耤通。又與假通。《後漢·李充傳》無所借借。《註》下音假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資昔切,音積。義同。 本作,隸省作借,別作徣。漢典考證:〔《釋名》艸履曰不借。《註》言賤易有各自置,不假借也。〕 謹照原文改爲艸履曰不借。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,不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