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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君以黟川点漆之墨——括水调歌

韵脚:入二十五德

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chuān jūn mò 4 zhī yǐ yī diǎn qī

赠君以黟川点漆之墨释义

【川】1. 河流:名山大~。~流不息。  2. 平原,平地:平~。米粮~。  3. 〔~资〕旅费。  4. 特指中国四川省:~剧。~菜。~贝。

【川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緣切,音穿。《釋名》穿也。穿地而流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天下之地埶,兩山之閒,必有川焉。《爾雅·釋水》湀闢流川。《註》通流。《疏》湀闢者,通流大川之別名也。《又》過辨回川。《註》旋流。《疏》言川中之水有回旋而流者。《蔡邕·月令章句》衆流注海曰川。《書·益稷》予決九川,距四海。《傳》決九州名川,通之至海。又《禹貢》奠高山大川。《傳》大川四瀆。《疏》川之大者,莫大於瀆。四瀆,謂江,河,淮,漢也。《呂氏春秋》何謂六川:河水、赤水、遼水、黑水、江水、淮水。《潘岳·關中記》涇、

【君】1. 封建时代指帝王、诸侯等:~主。~子(a.旧指贵族、统治者及其代言人;b.指品行好的人,如“正人~~”)。~王。~上。国~。~权。~临。~侧。  2. 古代的封号:商~。平原~。信陵~。长安~。  3. 对对方的尊称:张~。诸~。 典

【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舉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拘云切,音軍。《說文》尊也。从尹,發號,故从口。《白虎通》君者,羣也,羣下歸心也。《易·師卦》大君有命。《書·大禹謨》皇天眷命,奄有四海,爲天下君。又凡有地者,皆曰君。《儀禮·子夏傳》君,至尊也。《註》天子,諸侯,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《晉語》三世仕家君之。又夫人亦稱君。《詩·鄘風》我以爲君。《傳》君國小君。《箋》夫人對君稱小君。《論語》邦君之妻,邦人稱之曰君夫人。稱諸異邦曰寡小君,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。又子稱父母曰君。《易·家人》家人有嚴君焉,父母之謂也。又子孫稱先

【墨】1. 写字绘画用的黑色颜料:一锭~。~汁。~盒。~迹。~宝(珍贵的字画。亦用来尊称别人写的字、画的画)。  2. 写字画画用的各色颜料:~水。油~。粉~登场。  3. 黑色或接近于黑色的:~黑。~面(a.黑的脸色;b.指墨刑)。~镜。~绿。~菊。~晶(黑色的水晶)。  4. 贪污:贪~。~吏。  5. 古代一种刑罚,在脸上刺字并涂墨(亦称“黥”):~刑。  6. 姓。  7. 古同“默”,缄默。

【墨】《唐韻》莫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密北切,音默。《說文》書墨也。《西京雜記》漢尚書令,僕承郞,月給隃糜墨。魏晉閒以黍燒烟,和松煤爲之。唐初高麗歲貢松烟墨。宋熙寧閒,張遇供御墨,始用油烟入麝,謂之龍劑。《李堅墨評》古有李廷珪墨爲第一,張遇墨次之,兗州朗墨又次之。又《禮·玉藻》卜人定龜,史定墨。《註》凡卜,必以墨畫龜,乃鑽之,觀所坼以占吉凶。又度名。《小爾雅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又五之一,鑿其額,涅以墨書。《書·伊訓》臣下不匡其墨。又哀容。《孟子》歠粥面深墨。又氣色下也。《左傳·

【赠】1.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:~与。~礼。~言。~序(送别的文章)。~别。~送。回~。  2.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:追~。  3. 驱除:以~恶梦。

【赠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昨亙切,音。《說文》玩好相送也。《詩·鄭風》雜佩以贈之。《傳》贈,送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公使卿贈,如覿幣。《禮·檀弓》何以贈我。又《詩·大雅》以贈申伯。《傳》贈,增也。《疏》凡贈遺者,所以增長前人,贈之財,使富增於本,贈之言,使行增於義,故云贈增也。又《正字通》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,恩頒自朝廷也。又《詩·鄭風》知子之來之,雜佩以贈之。《朱傳》贈,音則。來,音力。《毛詩古音考》來音釐,贈疑是貽字之誤。未知孰是,存以備考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黟】1. 黑木。  2. 黑,黑色。

【黟】《唐韻》烏雞切《集韻》煙奚切,音翳。《說文》黑木也。又《廣雅》黑也。又丹黟,縣名。見前黝字註。又《廣韻》於脂切《集韻》於夷切《韻會》幺宜切《正韻》於宜切,音伊。義同。

【点漆】貌。《晋书·杜乂传》:“美姿容,有盛名於江左,王羲之见而目之,曰:‘肤若凝脂,眼如点漆,此神仙人也。’”《宋书·谢晦传》:“晦美风姿,善言笑,眉目分明,鬢髮如点漆。”宋辛弃疾《鹊桥仙·为人庆八十席上戏作》词:“朱颜晕酒,方瞳点漆,闲傍松边倚杖。”清吴趼人《侠妓》:“席间见一妓,星眸点漆,樱唇绽红,丽人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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