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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禁得——小重山

韵脚:入二十五德

平仄:仄 平 平

拼音: zěn 1|4 dé|děi|de

怎禁得释义

【怎】◎ 疑问词,如何:~的。~么。~办。~奈(无奈)。

【怎】《五音集韻》子吽切。語辭也。五音篇中此字無切脚可稱,昌黎子定作枕字第一等呼之,可謂正矣,今此寢韻中,精母之下立切脚,其吽字,曉母下安呼怎切,兩字遞相爲韻切之,豈不善哉。◎按此字,廣韻,集韻皆未收,唯韓孝彥五音集韻收之。今時揚州人讀爭上聲,吳人讀尊上聲,金陵人讀津上聲,河南人讀如樝。各從鄕音而分也。

【禁】1. 受得住,耐久:~受。~得住。~不起。弱不~风。  2. 忍耐,制止:不~笑起来。 | 1. 不许,制止:~止。~绝。~书。~令。~赌。~欲。~锢。  2. 法律或习惯上制止的事:犯~。违~品。  3. 拘押:囚~。监~。~闭。  4. 古代称帝王的地方:宫~。~苑。~卫。~军(古代指保卫京城或宫廷的军队)。  5. 不能随便通行的地方:~地。~区。  6. 避忌:~忌。

【禁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切,今去聲。制也,勝也,戒也,謹也,止也。《易·繫辭》禁民爲非曰義。又天子所居曰禁。《蔡邕曰》漢制,天子所居門閤有禁,非侍御之臣不得妄入,稱禁中。避元后父名,攺省中。又承酒尊之器。《禮·禮器》大夫士棜禁。《疏》承尊者皆用禁,名之禁者,因爲酒戒也。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註》東方曰韎,南方曰任,西方曰侏離,北方曰禁。亦作僸。又《說文》吉凶之忌。又《小爾雅》禁,錄也。又姓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吟切,音金。力所勝也,當也,刧持也。《前漢·咸宣傳》猶弗能禁。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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