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十一暮
平仄:平 仄
拼音: zhēng dù
【争】1. 力求获得,互不相让:~夺。竞~。~长论短。 2. 力求实现:~取。~气。~胜。 3. 方言,差,欠:总数还~多少? 4. 怎么,如何(多见于诗、词、曲):~不。~知。~奈。
【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。《徐鉉曰》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又《玉篇》諫也。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 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
【渡】1. 横过水面:~船。~桥。~河。摆~。强~。远~重洋。 2. 由此到彼:~过难关。 3. 转手,移交:引~。 4. 过河的地方:~口。~头。
【渡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故切《正韻》獨故切,音度。《說文》濟也。《廣雅》去也,通也。又通作度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度江河亡維楫。《集韻》或作。zdic.net汉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