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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捧手——蓦山溪

韵脚:上四十四有

平仄:平 仄 仄

拼音: zhēng pěng shǒu

争捧手释义

【争】1. 力求获得,互不相让:~夺。竞~。~长论短。  2. 力求实现:~取。~气。~胜。  3. 方言,差,欠:总数还~多少?  4. 怎么,如何(多见于诗、词、曲):~不。~知。~奈。

【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。《徐鉉曰》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又《玉篇》諫也。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 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

【捧】1. 两手托着:~心(用手捂住胸,喻拙劣的模仿)。~日。~读(敬辞,读别人的文章等)。~腹大笑。  2. 量词,用手能捧的东西:一~红枣。  3. 奉承或代人吹嘘:~场。吹~。~哏。

【捧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敷唪切《集韻》撫勇切,豐上聲。兩手承也。又掬也。或作。又《集韻》父勇切,縫上聲。承也。與奉同。又《集韻》符容切,音逢。奉也。與捀同。

【手】1.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:~心。棘~(形容事情难办,像荆棘刺手)。着(zhuó)~(开始做,动手)。~不释卷。  2. 拿着:人~一册。  3. 亲自动手:~稿。~迹。~令。~书(a.笔迹;b.亲笔书信)。  4. 技能、本领:~法(技巧,方法)。~段。留一~。  5.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:国~。扒~。生产能~。  6. 小巧易拿的:~枪。~册。 网

【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又叶矧視切,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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