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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如傍早归家——西平乐

韵脚:下平九麻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zhēng rú bàng zǎo guī 1|0|0

争如傍早归家释义

【争】1. 力求获得,互不相让:~夺。竞~。~长论短。  2. 力求实现:~取。~气。~胜。  3. 方言,差,欠:总数还~多少?  4. 怎么,如何(多见于诗、词、曲):~不。~知。~奈。

【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。《徐鉉曰》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又《玉篇》諫也。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 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

【如】1. 依照顺从:~愿。~意。~法炮制。  2. 像,相似,同什么一样:~此。~是。~同。~故。~初。游人~织。  3. 比得上,及:百闻不~一见。自叹弗~。  4. 到,往:~厕。  5. 假若,假设:~果。~若。假~。  6. 奈,怎么:~何。不能正其身,~正人何?  7. 与,和:“公~大夫入”。  8. 或者:“方六七十,~五六十”。  9. 用在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事物的状态:突~其来。  10. 表示举例:例~。  11. 应当:“若知不能,则~无出”。  12. 〔~月〕农历二月的别称。  1

【傍】1. 靠:依山~水。  2. 临近:~晚。~黑。~亮。

【傍】《唐韻》步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光切。通旁。《說文》近也。《廣韻》側也。又姓。唐北地羌豪傍企本。又《集韻》補朗切,音縍。左右也。《賈子保傅篇》成王之生,仁者養之,孝者强之,四聖傍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浪切,音。《正韻》倚也。《集韻》亦近也。或作並。又《正韻》補耕切,音綳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彭彭,王事傍傍。《朱傳》傍傍然不得已也。

【早】1. 太阳出来的时候:~晨。~晚。  2. 时间靠前,有一定的时间以前:~退。~恋。~慧(幼时聪明)。~衰。~逝(早死)。  3. 时间在先的,从前:~期。~春。~已。

【早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皓切,遭上聲。《說文》晨也。又先也。《易·坤卦》由辨之不早辨也。又與皁同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宜皁物。《註》皁物,柞、栗之屬。《釋文》皁音早。本或作早。 《說文》作。从日在甲上。
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 6. 结局:~宿(sù)。 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 9. 自首。
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
【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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