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仄
拼音: hóu|xiàng 4 wú zhèng|zhēng tǒng
【銗】◎ 〔鏂~〕见“鏂”。 | ◎ 古同“缿”,古代一种接受告密文书或储蓄钱币用的器具,腹大口窄,东西放进去不易从入口处取出:“投~购告言奸。” 典
【銗】《集韻》胡溝切,音侯。頸鉗也。《博雅》錏鍜謂之鏂銗。又《前漢·義縱傳》投銗購告言姦。《註》銗,所以受投書也。
【讼】1.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,打官司:~事。~案。~词。 2. 争辨是非:争~。聚~纷纭。 3. 自责:自~。 4. 古同“颂”,颂扬。
【讼】〔古文〕吅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似用切,音頌。《說文》爭也。《六書故》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《易·訟卦疏》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,爭而致其訟。《註》爭辯也。又《雜卦》訟,不親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《註》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《疏》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《註》言相爭不定也。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又責也。《論語》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《註》訟,猶責也。又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正】1. 不偏斜,与“歪”相对:~午。~中(zhōng )。~襟危坐。 2. 合于法则的:~当(dāng)。~派。~楷。~规。~大光明。~言厉色。拨乱反~。 3. 合于道理的:~道。~确。~义。~气。 4. 恰好:~好。~中(zhōng )下怀。 5. 表示动作在进行中:他~在开会。 6. 两者相对,好的、强的或主要的一方,与“反”相对,与“副”相对:~面。~本。 7. 纯,不杂:~色。~宗。~统。纯~。 8. 改去偏差或错误:~骨。~误。~音。~本清源。 9. 图形的各个边的长度和各个角的大
【正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盛切,音政。《說文》是也。从止一以止。《註》守一以止也。《新書·道術篇》方直不曲謂之正。《易·乾卦》剛健中正。《公羊傳·隱三年》君子大居正。又備也,足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各正性命。《書·君牙》咸以正罔缺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正,長也。《郭註》謂官長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翼九宗五正。《杜註》五正,五官之長。又《昭二十九年》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冥,土正曰后土。又官名。《禮·王制》史以獄成告於正。《鄭註》正,於周鄕師之屬,今漢有正平丞,秦所置。又朼載也。《周禮·夏
【筒】1. 粗大的竹管。 2. 较粗的中空而高的器物:烟~。邮~。笔~。 3. 衣服等的筒状部分:袖~儿。靴~。~裙。 典
【筒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同。射筒,竹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其竹則桂箭、射筒。《異物志》射筒竹,細小通長,長丈餘,無節,可爲射筒,出交趾。又《呂氏春秋》黃帝命伶倫作律次,制十二筒,以別十二律。又《韻府》蜀郫縣大竹,截爲筒,盛酒,閉以藕絲,包以蕉葉,信宿,香達于外,曰郫筒。《杜甫詩》酒憶郫筒不用沽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弄切,音洞。簫無底也。通作洞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能吹洞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