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四清
平仄:平 仄 仄 平
拼音: zhé yǐ fèng chéng
【辄】1. 总是,就:动~得咎。浅尝~止。 2. 古代车箱两旁的板上向外翻出的部分,像耳下垂那样。 3. 仗恃胡作非为:“甘受专~之罪”。
【辄】《廣韻》陟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陟涉切,音。《說文》車兩輢也。又《廣韻》專輒也。又《增韻》忽然也。《韻會》每事卽然也。又足疾也。《春秋·昭二十年》秋,盜殺衞侯之兄輒。《穀梁傳》輒者何,兩足不能相過也。齊謂之綦,楚謂之踂,衞謂之輒。又姓。◎按《說文》从車耴聲。俗或作輙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穀梁傳》輒者何,兩足不相過也。〕 謹照原文不字下增能字。 考證:〔《穀梁傳》輒者何,兩足不相過也。〕 謹照原文不字下增能字。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奉】1. 恭敬地用手捧着:~觞(举杯祝酒)。~献。~祀。~承(恭维,讨好。“承”读轻声)。 2. 尊重,遵守:~公守法。~为圭臬(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)。~行故事(按老规定办事)。 3. 敬辞,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:~告。~还(huán )。~陪。~劝。~迎(a.敬辞,迎接;b.奉承)。~赠。 4. 信仰:信~。素~佛教。 5. 供养,伺候:~养。供~。侍~。 6. 姓。 7. 古同“俸”,薪金。
【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扶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勇切,音唪。《說文》承也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又與也,獻也。《史記·藺相如傳》奉璧西入秦。又《集韻》房用切,音俸。養也,秩祿也。《史記·蕭何世家》高祖以吏咸陽,吏皆送奉錢三,何獨以五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帝詔小吏,勤事而奉薄,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。別作俸。又姓。漢馬軍使奉揮,明奉科。
【呈】1. 显出,露出:~现。~祥。 2. 恭敬地送上去:~上。~报。面~。 3. 下级报告上级的文件:~文。~子。 4. 古同“程”,规划、法式、标准。
【呈】《唐韻》直貞切《集韻》馳貞切《韻會》馳成切,音程。《說文》平也。从口聲。又《玉篇》解也。又《廣韻》示也,見也。《正韻》露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古今印藪有呈紳。又與程通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上至以衡石量書,日夜有呈,不中呈不得休息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直正切,音鄭。《廣韻》自媒衒。《唐書·韋澳傳》恐無呈身御史。又《集韻》丑郢切,音騁。與逞同,通也。一曰快也。《集韻》古作呈。註詳屮部四畫。又《字彙補》古文狂字。註詳犬部四畫。 《郭氏正誤》呈,从王从口。與呈字異。呈字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