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qín zhě zhī|zhì jué lún yǐ wéi
【琴】1. 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:~瑟。~曲。~师。~意。抚~。~棋书画。 2. 某些乐器的统称:钢~。月~。胡~。口~。竖~。小提~。~书(曲艺的一种)。弹~。
【琴】〔古文〕珡《唐韻》巨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金切,音靲。《說文》本作珡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,練朱,五絃。周加二絃。《徐曰》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《白虎通》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《琴論》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。琴長三尺六寸,象三百六十日。廣六寸,象六合。前廣後狹,象尊也。上圓下方,法天地也。五絃象五行,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《三禮圖》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角羽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
【者】1. 用在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词组后,并与其相结合,指人、指事、指物、指时等:读~。作~。二~必居其一。来~。 2. 助词,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:陈胜~,阳城人也。 3. 这,此(多用在古诗词曲中):~个。~回。~番。~边走。
【者】《廣韻》章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止野切,音赭。《說文》別事詞也。从白聲。,古文旅字。《韻會》今作者。《玉篇》語助也。《增韻》又卽物之辭,如彼者,如此者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又《增韻》又此也。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。今俗多用這字,這乃魚戰切,迎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掌與切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人迹所至,無不臣者。《註》索隱曰:者,協音渚。《楚辭·九歌》搴芳洲兮杜若,將以遺乎遠者。時不可以驟得,聊逍遙兮容與。《韻會》者,古文渚字,故从旅聲。後人以者添水作渚,以別者也之者,故者但爲語助。又叶阻可切。《繆襲·挽
【知】1. 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2.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3.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4.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5.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 | ◎ 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【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陟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珍離切《正韻》珍而切,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
【绝伦】◎绝伦juélún[unsurpassed]绝群。同类中无可比拟者;独一无二的;没有可以相比的静者多心妙,先生艺绝伦。——杜甫《寄张十二山人彪》绝伦超奇
【绝伦】无与伦比。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:“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,絶伦超奇者为右,无所阿私。”《后汉书·班固传上》:“弘农功曹史殷肃,达学洽闻,才能絶伦,诵《诗》三百,奉使专对。”唐杜甫《丽人行》:“炙手可热势絶伦,慎莫近前丞相嗔。”《警世通言·李谪仙醉草吓蛮书》:“声名从此大,汩没一朝伸。文采承殊渥,流传必絶伦。”
【以为】◎以为yǐwéi[presume;think;believe;consider]认为自以为不失天下之士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以为旦噬己也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三戒》以为鄙吝。——宋·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孤常读书,自以为大有所益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自以为必死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以为豪。——明&
【以为】1.认为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及齐,齐桓公妻之,有马二十乘,公子安之。从者以为不可,将行,谋於桑下。”宋苏轼《日喻》:“生而眇者不识日,问之有目者。或告之曰:‘日之状如铜槃。’扣槃而得其声。他日闻钟,以为日也。”秦牧《<长河浪花集>序》:“我以为这些事情,都有告诉旁人的价值,这才动笔写它。”2.作为,用作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“宣子於是乎始为国政……既成,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,使行诸晋国,以为常法。”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:“时同郡周规辟公府,当行,假郡库钱百万,以为冠幘费。”南朝梁沉约《奏弹王源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