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zhī|zhǐ yǒu|yòu xìng liáng shuāng yàn|yān měi lái guī
【只】1. 量词:一~鸡。 2. 单独的,极少的:~身。片纸~字。 | 1. 仅仅,惟一:~是(❶仅仅是;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;❸但是)。 2.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:~顾。~管。~见树木,不见森林。
【只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語已詞也。《詩·鄘風》母也天只,不諒人只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諸侯歸晉之德只。又《詩·王風》其樂只且。《箋》言其自樂此而已。又《小雅》樂只君子。《箋》只之言是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只好仁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章移切《韻會》支移切,音支。《廣韻》專辭。又《五音集韻》之日切,音質。本之爾切,無質音,今讀若質,俗音新增。又《韻會小補》章忍切,音軫,引集韻云:只通作軹,莊子大宗師,而奚來爲軹。○按《集韻》軹註,無只通作軹之明文,雖字義相同,實非一字,《韻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杏梁】文杏木所制的屋梁,言其屋宇的高贵。汉司马相如《长门赋》:“刻木兰以为榱兮,饰文杏以为梁。”南朝齐谢朓《杂咏三首·烛》:“杏梁宾未散,桂宫明欲沉。”宋晏殊《采桑子》词:“燕子双双,依旧衔泥入杏梁。”清柯耸《离亭燕·燕》词:“趁得东风飞絮,来认杏梁深处。”漢
【双】1. 两个,一对:一~鞋。~杠。~重(chǒng )。~方。~管齐下。~豆塞聪(耳被堵塞,一无所闻)。~瞳剪水(形容眼珠的清澈)。智勇~全。盖世无~。 2. 偶,与“单”相对:~数。~号。 3. 加倍的:~料。~份。 4. 姓。
【双】《韻會》雙,俗作双,非。(雙)《唐韻》所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疎江切,音。《說文》隹二枚也。从雔,又持之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有雙鳧,從東南飛來。又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凡獻執一雙。又《玉篇》偶也。《詩·齊風》冠綏雙止。《箋》五人爲奇,而襄公往從而雙之。又獸名。《山海經》南海之外,赤水之西,流沙之東,有三靑獸相幷,名雙雙。《註》郭璞曰:言體合爲一也。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,蓋謂此也。吳任臣云:獸經曰:文文善呼,雙雙善行。駢志云:雙雙合體,蛩蛩假足。麟書曰:雙雙俱來,孟極是覆。又鳥名。《公羊傳·宣五年》其諸
【燕】1. 鸟类的一科,候鸟,常在人家屋内或屋檐下用泥做巢居住,捕食昆虫,对农作物有益:~尔(形容新婚夫妇亲睦和美的样子)。~好(常用以指男女相爱)。~侣。~雀处(chǔ)堂(喻居安而不知远虑,临祸却不能自知)。 2. 轻慢:“~朋逆其师”。 3. 古同“宴”,安闲,安乐。 4. 古同“宴”,宴饮。 | 1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北省北部和辽宁省南部:~赵。~山。~京。 2. 姓。
【燕】《唐韻》於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甸切,音宴。《說文》鳥也。籋口布翄枝尾,象形。《爾雅·釋鳥》燕燕,。《疏》燕燕,又名。古人重言之。《詩·邶風》燕燕于飛。《玉篇》俗作鷰。《集韻》亦作。又《禮·學記》燕朋逆其師,燕辟廢其學。《註》燕,猶褻也。又與醼通。《廣韻》醼飮,古無酉,今通用。《詩·小雅》我有旨酒,嘉賔式燕以敖。《儀禮》燕禮第六。又《集韻》與宴通。安也,息也。《易·中孚》初九虞吉,有他不燕。《疏》燕,安也。《詩·小雅》悉率左右,以燕天子。《傳》以安待天子。《又》或燕燕居息。《傳》燕燕,安息貌。《齊
【每】1. 指特定范围内的任何一个或一组:~人。~回。~组。 2. 指特定范围内逐一出现的任何一次:~战必胜。~况愈下。 3. 虽:“~有良朋,况也永叹”(虽有良朋好友,危难之时也只能为之长叹)。 4. 古同“们”,中国宋元代口语。
【每】《唐韻》武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母罪切《正韻》莫賄切,音浼。《增韻》常也,各也,凡也。《三蒼》曰:每,非一定之辭。《詩·小雅》每懷靡及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聖人躊躇以興事,以每成功。《郭象註》事不遠本,故其功每成。又雖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詩·小雅》每有良朋。《箋》言雖有良朋也。又貪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衆庶每生。《註》孟康曰:每,貪也。《敘傳》致死爲福,每生作旤。又姓。每當時,漢人。見《印藪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佩切,音妹。數也。一曰田美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原田每每。《註》每有枚
【来】1.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,与“往”、“去”相对:~回。~往。过~。归~。~鸿去燕(喻来回迁徙,不能在一地常住;亦喻书信来往)。 2. 从过去到现在:从~。向~。 3. 现在以后,未到的时间:~年。将~。~日方长。 4.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,表示约略估计:二百~头猪。 5. 做某个动作:胡~。 6. 用在动词前,表示要做某事:大家~动脑筋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做过(一般均可用“来着”):昨天他哭~。 8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趋向:上~。 9. 表示发生:暴风雨~了。 10. 在
【来】〔古文〕徠《廣韻》落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才切,賴平聲。至也,還也,及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,非禮也。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又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觀魚於棠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爲得,齊人謂求得爲登來。又玄孫之子曰來孫。又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貽我來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作飴我釐麰。亦作。又呼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來瞽令臯舞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洛代切,音賚。撫其至日來。《孟子》放勳曰:勞之來之。又叶鄰奚切,音離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素問》恬澹虛無,眞氣從之。精神守內,病安從來。又叶郞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