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一東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tóng|tòng zhí yǔ|yù|yú gǔ rén
【同】1. 一样,没有差异;相~。~一(a.一致,统一;b.共同的一个或一种)。~侪(同辈)。~庚(同岁)。~年。~胞。~人(a.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;b.同行业的人)。~仁(同人)。~仇敌忾。~工异曲。~室操戈。情~手足。 2. 共,在一起(从事):共~。~学。~步。殊途~归。~舟共济。 3. 和,跟:~流合污。 4. 姓。 | ◎ 〔胡~〕见“胡”。
【同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又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又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又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又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
【直】1. 不弯曲:~线。~角。~径。~立。~截了当。~觉(jué)。~观。 2. 把弯曲的伸开:~起腰来。 3. 公正合理:是非曲~。理~气壮。耿~。正~。 4. 爽快,坦率:~爽。~率(shuài)。~谏。~诚。~言不讳。 5. 一个劲儿地,连续不断:一~走。~哭。 6. 竖,与“横”相对:不要横着写,要~着写。 7. 汉字笔形之一,自上至下。 8. 姓。 典
【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除力切《集韻》逐力切,音値。《說文》正見也。《博雅》正也。《玉篇》不曲也。《易·坤卦》直其正也。《書·洪範》王道正直。又準當也。《禮·投壺》馬各直其算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以白鹿皮爲皮幣,直四十萬。又《增韻》當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主人立于阼階下,直東序西面。《疏》謂當堂上東序牆也。又伸也。《孟子》枉尺而直尋。又《玉篇》侍也。《晉書·羊祜傳》悉統宿衞,入直殿中。又順也。《詩·鄭風》洵直且侯。又猶宜也。《詩·魏風》爰得我直。又猶但也。《孟子》直不百步耳。又猶故也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張良嘗遊下邳,圯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古人】◎古人gǔrén[theancients;onewhohaspassedaway]泛指前人,以区别于当世的人
【古人】1.古时的人。《书·益稷》:“予欲观古人之象。”汉班昭《东征赋》:“盍各言志,慕古人兮。”唐韩愈《复志赋》:“考古人之所佩兮,閲时俗之所服。”明王鏊《震泽长语·杂论》:“古人行事,殊非今人所及。”郭小川《西出阳关》诗:“风砂呵风砂,只望你不把今人当古人!”2.指亡故之人。《诗·邶风·绿衣》:“我思古人,俾无訧兮。”按,此指亡妻。《汉书·燕剌王刘旦传》:“如使古人有知,当何面目復奉齐酎见高祖之庙乎!”颜师古注:“古人谓先人。”宋苏轼《东坡志林·黄州忆王子立》:“张师厚久已死,今年子立復为古人,哀哉!”《初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