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yú zhǐ zhù jì nǚ
【于】1. 介词(a.在,如“生~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~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~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~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~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~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~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~水平”)。 2. 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~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~未来)。 3. 姓。
【于】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又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又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又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又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又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
【止】1. 停住不动:~步。截~。 2. 拦阻,使停住:~痛。禁~。 3. 仅,只:~有此数。不~一回。 4. 古同“趾”,脚;脚趾头。
【止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市切,音芷。《說文》下基也。象艸木出有址,故以止爲足。《徐曰》初生根幹也。又《廣韻》停也,足也。《易·艮卦》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又靜也。《禮·玉藻》口容止。《註》不妄動也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人莫鑒於流水,而鑒於止水,唯止能止衆止。又已也,息也。《論語》止吾止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寇盜不爲衰止。又居也。《詩·大雅》乃慰乃止。又《商頌》邦畿千里,惟民所止。又心之所安爲止。《書·益稷》安汝止。《孔傳》言當先安好惡所止。《正義》曰:止謂心之所止。
【贮】◎ 储存:~存。~藏(cáng )。~积。
【贮】《廣韻》丁呂切《集韻》展呂切,音。《說文》積也。《玉篇》藏也。《廣韻》居也。《公羊傳·僖三年》無貯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夫積貯者,天下之大命也。又與、褚同。《周禮·地官·廛人註》謂貨物藏於市中。《釋文》本或作貯,又作褚,皆同。又同著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積著之理。《註》著,張呂反。字原从宁从著作。
【妓女】ìnǚ(1)[prostitute;tart;harlor;whore]∶以卖淫为职业的女人(2)[femaleperformer]∶古代以歌舞为业的女子
【妓女】舞艺人。《后汉书·济南安王刘康传》:“错为太子时,爱康鼓吹妓女宋闰,使医张尊招之,不得。”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出后宫才人、妓女以下二百七十人归于家。”唐陈鸿《长恨歌传》:“后宫才人,乐府妓女,使天子无顾盼意。”宋王禹偁《寒食》诗:“妓女穿轻屐,笙歌泛小舠。”2.以卖淫为业的女子。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驾回仪卫》:“妓女旧日多乘驴……少年狎客,往往随后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八一回:“这李师师是个风尘妓女水性的人。”清李渔《玉搔头·讯玉》:“岂有做妓女的人,十六七岁还不破瓜的道理!”老舍《樱海集·月牙儿》:“正式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