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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欲作数语以状风景胜概——松江哨遍

韵脚:去十九代

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 仄 仄 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zhì yù zuò shù|shǔ|shuò 3|4 yǐ zhuàng fēng jǐng shèng gài

至欲作数语以状风景胜概释义

【至】1. 到:~此。自始~终。从古~今。~于。以~。甚~。  2. 极、最:~少。~亲。~交(最相好的朋友)。~诚。~高无上。~理名言。 典

【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脂利切《正韻》支義切,音摯。《說文》飛鳥从高下至地也。从一,一猶地也。象形。不上去而至下來也。《玉篇》來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川之方至,以莫不增。《禮·樂記》物至知知,然後好惡形焉。《註》至,來也。又《玉篇》達也,由此達彼也。《書·無逸》自朝至于日中昃。《詩·小雅》我征徂西,至于艽野。又極也。《易·坤卦》至哉坤元。《註》至謂至極也。又《繫辭》易其至矣乎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故曰:至人無己。《註》至極之人。又善也。《禮·坊記》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弓人覆之而角至。

【欲】1. 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:~念。~望。~火。食~。情~。禁~。纵~。  2. 想要,希望:~盖弥彰。~罢不能。~速不达。  3. 需要:胆~大而心~细。  4. 将要:摇摇~坠。山雨~来风满楼。  5. 婉顺的样子。

【欲】《唐韻》余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玉切《正韻》余玉切,音浴。《說文》貪欲也。从欠谷聲。《徐曰》欲者,貪欲。欲之言續也。貪而不已,於文欠谷爲欲。欠者開口也。谷,欲聲。《禮·曲禮》欲不可從。《疏》心所貪愛爲欲。又《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,弗學而能。又物欲。《禮·樂記》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。又《增韻》愛也。《孟子》可欲之爲善。《禮·曲禮》問疾不能遺,不問其所欲。又期願之辭。《論語》我欲仁。《大學》欲明明德於天下。《文子·微明篇》心欲小,志欲大。又

【作】1.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~。枪声大~。  2. 从事,做工:工~。~息。~业。  3. 举行,进行:~别(分别)。~乱。~案。~战。~报告。  4.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~恶(è)。~弊。~梗。~祟。~态。~色。~为。~难。~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  5. 当成,充当:~罢。~保。~伐(做媒人)。~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  6. 创造:创~。写~。~曲。~者。  7. 文艺方面的成品:~品。不朽之~。  8. 同“做”。  9.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

【作】〔古文〕胙《唐韻》則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各切,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又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又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又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又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又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又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又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又汨作,逸書篇名。又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又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又《集韻
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
【语】1. 话:~言。汉~。英~。~录。~汇。~重心长。  2. 指“谚语”或“古语”:~云: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  3. 代替语言的动作:手~。旗~。  4. 说:细~。低~。 | ◎ 告诉:不以~人。

【语】《唐韻》魚舉切《集韻》偶舉切《韻會》魚許切《正韻》偶許切,魚上聲。《說文》論也。《徐曰》論難曰語。語者,午也。言交午也。吾言爲語,吾,語辭也。言者直言,語者相應答。《釋名》敘也。敘己所欲說也。《易·頤卦》君子以愼言語,節飮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言言,于時語語。《疏》直言曰言,謂一人自言。答難曰語,謂二人相對。《禮·雜記》三年之喪,言而不語。《註》言,自言己事也。語,爲人論說也。《家語》孔子之郯,遭程子于塗,傾蓋而語終日。又國名。《別國洞冥記》勒畢國人長三寸,有翼,善言語戲笑,因名善語國。又《廣韻》牛倨切《集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状】1. 形容,样子:~貌。奇形怪~。  2. 情况,情形:~况。病~。现~。  3. 叙述,描写:~语。~其事。写情~物。  4. 旧时叙述事件的文辞:行~。诉~。供~。  5. 特种格式的凭证:奖~。委任~。

【状】《唐韻》鉏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助亮切,音。《說文》犬形也。从犬,爿聲。又《玉篇》形也。《易·繫辭》知鬼神之情狀。又《韻會》形容之也,陳也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自狀其過,以不當亡者衆。不狀其過,以不當存者寡。又《史記·夏本紀》巡狩行視,鯀之治水無狀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無功狀。《戰國策》春申君問狀。又《增韻》扎也。《正韻》牒也。

【风景】◎风景fēngjǐng[landscape;scene;scenery;sight;views]供观赏的自然风光、景物风景秀丽

【风景】1.风光景色。南朝宋鲍照《绍古辞》之七:“怨咽对风景,闷瞀守闺闥。”唐张籍《送李司空赴镇襄阳》诗:“襄阳由来风景好,重与江山作主人。”清李渔《比目鱼·肥遯》:“一路行来,山青水緑,鸟语花香,真箇好风景也。”老舍《贫血集·不成问题的问题》:“专凭风景来说,这里真值得被称为乱世的桃源。”2.景况,情景。宋蒋捷《女冠子》词:“吴笺银粉砑,待把旧家风景写成闲话。”《警世通言·旌阳宫铁树镇妖》:“吾观孼龙之子,本是害人之物,得我救命,教我等‘七日七夜不动鐘鼓’。今止三日,风景异常,想必是他把言语哄我。”清顾炎武《与

【胜】1. 在斗争或竞赛中打败对方或事业达到预定目的:~利。得~。~券(指胜利的把握)。~负。无往不~。  2. 超过,占优势:~似。优~。以少~多。  3. 优美的:~地。~景。~境。~迹。~状(胜景)。  4. 古代妇女的饰物:花~。彩~。  5. 能承担,能承受(旧读shēng ):~任。不~其烦。  6. 尽(旧读shēng ):不~感激。 典

【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桑經切,音星。《說文》犬膏臭也。从肉,生,意兼聲。一曰不熟也。徐引禮記,飯胜而苴熟。《禮·內則·秋宜犢麛膳膏腥釋文》腥,音星。雞膏也。說文作胜,云:犬膏臭也。又《集韻》七正切,音婧。《山海經》玉山有鳥焉,名曰胜遇。《註》音姓。又新佞切,音性。與腥同。星見食豕,令肉中生小息肉也。又《五音集韻》所庚切,音生。餼肉也。漢典考證:〔一曰,不熟也。徐引禮記,飮胜而苴熟。〕 謹照原文飮胜改飯胜。 考證:〔一曰,不熟也。徐引禮記,飮胜而苴熟。〕 謹照原文飮胜改飯胜。

【概】1. 大略,总括:大~。~论。~述。~貌。梗~。~要。~算。~括。~念(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)。~率(概率论的基本概念。用来表示随机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量称为此事件的“概率”。亦称“或然率”、“几率”)。以偏~全。  2. 情况,景象:胜~(胜景,美丽的景色)。  3. 一律:一~而论。  4. 气度,节操;气~。  5. 刮平斗、斛用的小木板。 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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