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月
平仄:平 平 仄 平
拼音: yuē qǐng zhōu shēng
【曰】1. 说:子~诗云。 2. 为(wéi ),是:一~水,二~火,三~木,四~金,五~土。 3. 叫做:凡乐辞~诗,诗声~歌。 4. 语助词,无实义:昊天~明。
【曰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越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今試言曰,則口開而氣出也。《玉篇》語端也。《廣韻》於也,之也。《增韻》謂也,稱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。○按《古文尙書》曰若作粵若,曰放勳作曰,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,訓爲詞者則如字耳。
【请】1. 求:~求。~示。~假(jiǎ )。~命。~战。~教(jiào )。~愿。~君入瓮。~缨(喻请战杀敌)。 2. 敬辞,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:~进。~坐。~安。~便。 3. 延聘、邀、约人来:~客。~柬。邀~。 4. 谒见、会见:“造~诸公,不避寒暑”。
【请】《唐韻》七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此靜切《正韻》七靜切,淸上聲。《說文》謁也。《廣雅》求也。《玉篇》乞也,問也。《增韻》祈也,扣也。《書·湯誥》以與爾有衆請命。《左傳·僖十年》余得請於帝矣。《禮·曲禮》請業則起,請益則起。又《王制》墓地不請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者出,請事入告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造請諸公,不避寒暑。《師古註》請,謁問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告也。《禮·昏義》納徵請期。《註》請昏姻之期日也。又《韻會》漢請室,請罪之室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造請室而請罪耳。又《集韻》親盈切《正韻》七情切,音淸。亦謁也,祈也。又
【周生】国魏有周生烈。见《三国志·魏志·王肃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