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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和四章——忆江梅

韵脚:下平十陽

平仄: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hé|hè|huó|huò|hú zhuī|duī sì zhāng

追和四章释义

【和】1. 相安,谐调:~美。~睦。~谐。~声。~合(a.和谐;b.古代神话中象征夫妻相爱的两个神)。~衷共济。  2. 平静:温~。祥~。~平。~气。~悦。~煦。惠风~畅。  3. 平息争端:讲~。~约。~议。~亲。  4. 数学上指加法运算中的得数:二加二的~是四。  5. 连带:~盘托出(完全说出来)。~衣而卧。  6. 连词,跟,同:我~老师打球。  7. 介词,向,对:我~老师请教。  8. 指日本国:~服(日本式服装)。~文。大~民族。  9. 体育比赛不分胜负的结果:~棋。~局。  10. 姓。

【追】1. 赶,紧跟着:~逐。~逼。~随。~光。~剿。~捕。~奔逐北。  2. 回溯过去,补做过去的事:~溯。~悼。~加。~认。  3. 竭力探求,寻求:~问。~寻。~究。~索。 | 1. 雕琢:~琢(雕刻)。  2. 古代乐器钟上用以悬挂的钮眼。 网

【四】1.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:~方。~边。~序(即“四季”)。~体(a.指人的四肢;b.指楷、草、隶、篆四种字体)。~库(古籍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的代称。亦称“四部”)。~君子(中国画中对梅、兰、竹、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)。  2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
【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又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又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又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
【章】1. 歌曲诗文的段落:~节。~句。乐~。~回体。顺理成~。断~取义。  2. 条目,规程:~程。~法。简~。党~。约法三~。  3. 修理:杂乱无~。  4. 花纹,文采:黑质而白~。  5. 戳记:图~。盖~。  6.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:袖~。领~。徽~。像~。  7. 奏本:奏~。本~。  8. 古同“彰”,彰明。  9. 姓。

【章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良切《正韻》止良切,音彰。《說文》樂竟爲一章。从音从十。十,數之終也。又采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五服五章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,赤與白謂之章。又明也。《易·垢卦》品物咸章。《書·洪範》俊民用章。又文章也。《詩·小雅》維其有章矣。《箋》禮文也。又篇章。《詩疏》詩有章句,總義包體,所以明情也。又成事成文曰章。《孟子》不成章不達。《周語》將以講事成章。又《周語》余敢以私勞,變前之大章。《註》表也,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。又條也,程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約法三章。《太史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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