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zǐ fǔ dān tái jí lǐ
【紫府】道教称仙人所居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祛惑》:“及至天上,先过紫府,金牀玉几,晃晃昱昱,真贵处也。”前蜀贯休《寄天台道友》诗:“紫府称非远,清溪径不迂。”《醒世恒言·杜子春三入长安》:“教他免堕红尘,早登紫府。”康有为《将至桂林望诸山石峰》诗:“天愍至诚割紫府,掷之桂林西南隅。”
【丹台】1.道教指神仙的居处。《艺文类聚》卷七八引《真人周君传》:“子名在丹臺玉室之中,何忧不仙?”唐白居易《酬赵秀才赠新登科诸先辈》诗:“君看名在丹臺者,尽是人间修道人。”元无名氏《翫江亭》第一折:“贫道德传於世,天上天下,三界十方,登仙得道,名记丹臺,方得成道。”2.指吕洞宾炼丹台。在今杭州北高峰南。清梁章鉅《浪迹丛谈·西湖纪游诗》:“更矜腰脚健,直躡丹臺巔。”3.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载,秦时,蜀寡妇清守先人丹砂矿穴,擅其利而显富,秦始皇许为贞妇而客遇之,为筑女怀清台。后以“丹台”为寡妇而富有资产的典故。唐陈子
【籍】1. 书,书册:古~。书~。经~。典~。 2.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~贯。户~。国~。学~。 3. 登记:~没(mò)。~吏民。 4. 征收:~田。 5. 〔~~〕❶形容纷扰很大;❷形容名声很大;❸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 6.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
【籍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秦昔切《正韻》前歷切,音踖。《玉篇》書籍。《尚書·序疏》籍者,借也。借此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,司晉之典籍。又戸籍。《史記·蕭何世家》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,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。又尺籍,所以書軍令。又門籍。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《註》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又租籍。《管子·國蓄篇》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。《註》在工商曰租籍。又籍田。《禮
【里】1. 居住的地方:故~。返~(回老家)。 2. 街坊(古代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):~弄(lòng )。 3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:一~(等于五百米)。~程牌。 4. 衣物的内层:被~。 5. 内部,与“外”相对,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:~外。心~。这~。那~。 6. 姓。
【里】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裏。《爾雅·釋言》里,邑也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里。《傳》里,居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五家爲鄰,五鄰爲里。《前漢·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