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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荆花作荚——临江仙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jiá zuò huā zǐ jīng

紫荆花作荚释义

【荚】◎ 豆科植物的长形果实,亦指狭长无隔膜的其他草木的果实:豆~。~果。皂~。

【荚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協切《韻會》吉協切,音夾。《說文》草實。《博雅》豆角謂之莢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其植物宜莢物。《註》莢物,薺莢、王棘之屬。《疏》卽今人謂之皁莢是也。又蓂莢,堯時瑞草。又莢蒾。《本草》葉似木槿及楡、柞小樹。又錢名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漢興,以爲秦錢重難用,更令民鑄莢錢。《註》如楡莢也。又陵名。《水經注》李夫人塚,塚形三成,世謂之莢陵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莢氏。《風俗通》莢成僖子,晉大夫。《王僧孺·百家志》荀永之娶平陽莢氏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其植物宜莢。〕 謹照原文莢字下增物

【作】1.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~。枪声大~。  2. 从事,做工:工~。~息。~业。  3. 举行,进行:~别(分别)。~乱。~案。~战。~报告。  4.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~恶(è)。~弊。~梗。~祟。~态。~色。~为。~难。~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  5. 当成,充当:~罢。~保。~伐(做媒人)。~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  6. 创造:创~。写~。~曲。~者。  7. 文艺方面的成品:~品。不朽之~。  8. 同“做”。  9.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

【作】〔古文〕胙《唐韻》則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各切,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又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又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又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又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又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又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又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又汨作,逸書篇名。又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又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又《集韻

【花】1. 植物的繁殖器官,典型的由“花托”、“花萼”、“花冠”、“雌蕊群”和“雄蕊群”组成,有各种形状和颜色,一般长得很美丽,有的有香味,凋谢后结成果实。  2. 供观赏的植物:~木。~草。~匠。~事(游春看花等事)。  3. 形状像花的东西:雪~。浪~。钢~。火~。棉~(棉的絮亦称花)。礼~(烟火)。挂~(指战斗中受伤)。  4. 用花装饰的:~圈(quān )。~篮。~灯。~车。  5.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,不只一种颜色的:~样。~边。~~绿绿。印~。  6. 指“痘”:天~(一种急性传染病)。  7. 混

【花】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 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鄭氏曰: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
【紫荆】1.树名。落叶乔木或灌木。叶圆心形,春开红紫色花。供观赏。树皮、木材、根均可入药。参阅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木三·紫荆》。2.据南朝梁吴均《续齐谐记·紫荆树》载:田真兄弟三人析产,堂前有紫荆树一株,议破为三,荆忽枯死。真谓诸弟:“树本同株,闻将分斫,所以憔悴,是人不如木也。”因悲不自胜,兄弟相感,不复分产,树亦复荣。后因用“紫荆”为有关兄弟之典故。唐杜甫《得舍弟消息》诗:“风吹紫荆树,色与春庭暮。”清孙枝蔚《不得大兄消息》诗:“又见紫荆发,曾无黄耳来。”黄耳,狗名,为寄递家书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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