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chéng yí zǐ cí mìng zú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10. 姓。
【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又
【仪】1. 人的外表或举动:~态。~表。威~(使人敬畏的严肃容貌和举止)。 2. 按程序进行的礼节:~式。~仗。司~。 3. 礼物:贺~。谢~。 4. 供测量、绘图、实验用的器具:~器。 5. 法制,准则:~刑。“设~立度,可以为准则”。 6. 姓。
【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宜。兩儀,天地也。又三儀,天地人也。又容也。《詩·曹風》其儀不忒。又威儀。《詩·邶風》威儀棣棣,不可選也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保氏》敎國子以六儀,一祭祀,二賔客,三朝廷,四喪紀,五軍旅,六車馬之容。又《春官·典命》掌諸侯之五儀。《註》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又《秋官·司儀》掌九儀之賔客相之禮,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。又唐禮部之長曰大儀。又《釋名》宜也。得事宜也。又由儀,笙詩。《序》由儀,萬物之生,各得其宜也。又象也,法也。《詩·大雅》儀文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疏》詩鄘
【子】1. 古代指儿女,现专指儿子:~女。~孙。~嗣。~弟(后辈人,年轻人)。 2. 植物的果实、种子:菜~。瓜~儿。~实。 3. 动物的卵:鱼~。蚕~。 4. 幼小的,小的:~鸡。~畜。~城。 5. 小而硬的颗粒状的东西:~弹(dàn )。棋~儿。 6. 与“母”相对:~金(利息)。~母扣。~音(辅音)。 7. 对人的称呼:男~。妻~。士~(读书人)。舟~(船夫)。才~。 8. 古代对人的尊称;称老师或称有道德、有学问的人:孔~。先秦诸~。 9. 地支的第一位,属鼠:~丑寅卯(喻有条不紊的层次
【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卽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祖似切,音梓。《說文》十一月陽氣動,萬物滋入,以爲稱。《徐鍇曰》十一月夜半,陽氣所起。人承陽,故以爲稱。又《廣韻》息也。《增韻》嗣也。《易·序卦傳》有男女,然後有夫婦。有夫婦,然後有父子。《白虎通》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。天子之子曰元子。《書·顧命》用敬保元子釗。又《儀禮·喪服》諸侯之子稱公子。又凡適長子曰冢子,卽宗子也。其適夫人之次子,或衆妾之子,曰別子,亦曰支子。《禮·曲禮》支子不祭,祭必告於宗子。又男子之通稱。《顏師古曰》子者,人之嘉稱,故凡成德,謂之君子。
【词】1. 语言里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单位:~汇。~书。~典。~句。~序。~组。 2. 言辞,话语,泛指写诗作文:歌~。演讲~。誓~。~章。~律(文词的声律)。 3. 中国一种诗体(起于南朝,形成于唐代,盛行于宋代。本可入乐歌唱,后乐谱失传,只按词牌格律创作):~人。~谱。~牌。~调(diào )。~韵。~曲。
【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似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詳兹切,音祠。《說文》意內而言外也。《釋名》嗣也。令撰善言,相嗣續也。《廣韻》說也。《正韻》言也。《字彙》文也。《公羊傳·昭十一年》春秋之信史也。其詞則丘有罪焉爾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是時天子方好文詞。《晉書·郭璞傳》璞詞賦爲中興之冠。《舊唐書·張九齡傳》張說常謂人曰:後來詞人稱首也。又《陸贄傳》贄以博學宏詞登科。《韓非子·問田篇》驅於聲詞,眩乎辯說。又《博雅》已也。又《廣韻》請也,吿也。○按《說文》本作意內言外。韻會引作音內言外。又引徐曰:惟也,思也,曰也,兮也
【命】1.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:生~。救~。逃~。拼~。~脉。性~。相依为~。 2.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、寿数等:天~。~相(xiàng )。~运(a.迷信指生死、贫富和一切遭遇;b.喻发展变化的趋向,如“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~~”)。 3.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:奉~。遵~。~令。使~。 4. 给予(名称等):~名。~题。~意。 5. 指派,使用:~官。
【命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鳴去聲。《説文》使也。《書·堯典》乃命羲和。又《玉篇》敎令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文命敷于四海。《傳》言其外布文德敎命。《說命》王言惟作命。《易·泰卦》自邑告命。《增韻》大曰命,小曰令。上出爲命,下稟爲令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命,告也。又《易·乾卦》各正性命。《疏》命者,人所稟受。《說卦》窮理盡性,以至于命。《註》命者,生之極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,所謂命也,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,以定命也。《疏》命雖受之天地,短長有本,順理則壽考,逆理則夭折,是以有動作禮義威
【足】1. 脚:~下(对对方的敬称)。~迹。~球。~坛。失~。高~(敬辞,称别人的学生)。举~轻重。画蛇添~。 2.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:鼎~。碗~。 3. 充分,够量:~月。~见。~智多谋。 4. 完全:~以。~色。 5. 值得,够得上:不~为凭。微不~道。 6. 增益:以昼~夜。
【足】〔古文〕疋《唐韻》卽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縱玉切,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又《廣韻》子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