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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倒知何处——菩萨蛮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zuì dǎo|dào zhī|zhì hé|hē|hè chǔ|chù

醉倒知何处释义

【醉】1. 饮酒过量,神志不清:~汉。~鬼。~意。~拳(一种拳术,步法上突出东倒西歪的醉态)。~生梦死。~翁之意不在酒。  2. 沉迷,过分爱好:~心。沉~。陶~(很满意地沉浸在某种境界或思想活动中)。  3. 用酒泡制的:~枣。~虾。~蟹。

【醉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將遂切,音檇。《正韻》爲酒所酣曰醉。《書·酒誥》德將無醉。《詩·大雅》旣醉以酒。又心醉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列子見之而心醉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心醉六經。又骨醉。《唐書·武后紀》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,囚之,武氏置二人釀甕中,曰令二姬骨醉。又心和神全曰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通于大和者,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,不知其所由也。又《字彙補》醉李,地名。與檇李同。《公羊傳·定十四年》於越敗吳于醉李。又《字彙補》精崔切,音嶉。《李世澤·韻圖》醉字有平去二音。 《說文》醉,卒也。卒其度量

【倒】1. 竖立的东西躺下来:摔~。墙~了。~塌。~台。打~。卧~。  2. 对调,转移,更换,改换:~手。~换。~车。~卖。~仓。~戈。 | 1. 位置上下前后翻转:~立。~挂。~影。~置。  2. 把容器反转或倾斜使里面的东西出来:~水。~茶。  3. 反过来,相反地:~行逆施。反攻~算。~贴。  4. 向后,往后退:~退。~车。  5. 却:东西~不坏,就是旧了点。 典

【倒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都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覩老切,刀上聲。什也。又絕倒,極笑也。《晉書·衞玠傳》王澄有高名,每聞玠言,輒歎息絕倒。又傾倒。《杜甫詩》志士懷感傷,心胷已傾倒。又潦倒。《北魏書·崔瞻傳》魏天保以後重吏事,謂容止蘊藉者爲潦倒。瞻終不改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大袴謂之倒頓。《註》今雹袴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《正韻》都導切,音到。《詩·齊風》顚之倒之,自公召之。《禮·喪大記》小斂之衣,祭服不倒。《註》死者所用衣,多不盡著,有倒者,惟祭服尊其領,不倒也。《韓非子·難言篇》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,非賢聖莫能聽。

【知】1. 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 2.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 3.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 4.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 5.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 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 | ◎ 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
【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陟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珍離切《正韻》珍而切,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

【何】1. 疑问代词(a.什么,如“~人?”b.为什么,如“~必如此?”c.哪样,怎样,如“~不?”“~如?”d.哪里,如“~往?”e.发表反问,如“~乐而不为?”)。  2. 副词,多么:~其壮哉!  3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呵”,谴责。 | ◎ 古同“荷”,担。

【何】《唐韻》胡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賀平聲。曷也,奚也,孰也,詰詞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禹曰何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又誰何。猶言莫敢如何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利兵而誰何。又未多時曰無何,亦曰無幾何。《史記·曹參傳》居無何,使者果召參。又《前漢·袁盎傳》南方濕,君能日飮,無何,可免禍也。《註》無何,言更無餘事也。又《南史·西域傳》西域呼帽爲突何。又《古今樂錄》羊無夷伊那何,皆曲調之遺聲。又國名。《隋書》西域有何國。又姓。又娙何,漢女官名,秩比二千石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下可切,賀上聲。同荷。儋也,負也。
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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