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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乡氏之俗——括水调歌

韵脚:入三燭

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zuì sú shì|zhī xiāng zhī

醉乡氏之俗释义

【醉】1. 饮酒过量,神志不清:~汉。~鬼。~意。~拳(一种拳术,步法上突出东倒西歪的醉态)。~生梦死。~翁之意不在酒。  2. 沉迷,过分爱好:~心。沉~。陶~(很满意地沉浸在某种境界或思想活动中)。  3. 用酒泡制的:~枣。~虾。~蟹。

【醉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將遂切,音檇。《正韻》爲酒所酣曰醉。《書·酒誥》德將無醉。《詩·大雅》旣醉以酒。又心醉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列子見之而心醉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心醉六經。又骨醉。《唐書·武后紀》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,囚之,武氏置二人釀甕中,曰令二姬骨醉。又心和神全曰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通于大和者,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,不知其所由也。又《字彙補》醉李,地名。與檇李同。《公羊傳·定十四年》於越敗吳于醉李。又《字彙補》精崔切,音嶉。《李世澤·韻圖》醉字有平去二音。 《說文》醉,卒也。卒其度量

【俗】1.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、礼节、习惯等:~尚。风~。习~。约定~成(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)。  2. 大众化的,最通行的,习见的:~名。~语。~曲。雅~共赏。  3. 趣味不高的,令人讨厌的:~气。~物。鄙~。粗~。庸~。  4. 凡世间,相对于仙佛僧道:~人。世~。僧~。凡夫~子。

【俗】〔古文〕圱《唐韻》似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玉切,音續。習也。上所化曰風,下所習曰俗。《釋名》俗,欲也,俗人所欲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從宜,使從俗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八則治都鄙,六曰禮俗,以馭其民。又不雅曰俗。《黃庭堅曰》士俗不可醫。或問不俗之狀,庭堅曰:難言也。視其平居,無以異於人,臨大節而不可奪,此不俗人也。 《說文》从人,谷聲。《徐曰》俗之言續也。轉相習也。漢典考證:〔相如上林賦徼受屈。〕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。 考證:〔相如上林賦徼受屈。〕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。

【氏】1. 古代“姓”和“氏”分用。姓是总的,氏是分支,后来姓和氏不分,可以混用。  2. 古代称呼帝王贵族等,后称呼名人、专家:神农~。太史~。摄~表。 | 1. 〔阏(yān)~〕见“阏”。  2. 〔月~〕见“月”。

【氏】《唐韻》承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上紙切,音是。氏族也。《白虎通》有氏者何,貴功德,下伎力,所以勉人爲善也。《左傳·隱八年》天子建德,因生以賜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。諸侯以字爲諡,因以爲族。官有世功,則有官族,邑亦如之。《疏》釋例曰:別而稱之謂之氏,合而言之則爲族。《趙彥衞·雲麓漫抄》姓、氏後世不復別,但曰姓某氏,雖史筆亦然。按姓者,所以統系百世,使不別也。氏者,所以別子孫所自出。如周姓姬氏,所以別子孫,如魯衞毛耼邘晉應韓之分,若夫《易》云:黃帝堯舜氏作。堯舜雖非姓氏,旣是天子當一代,稱曰堯舜氏,義亦通。

【乡】1. 泛指小市镇:~村。穷~僻壤。  2. 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:家~。故~。~井。~里(a.家庭久居的地方;b.同乡的人)。~党(乡里)。~试。  3.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,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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