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dìng kāi 2 zūn zǔ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7. 姓。
【定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徑切,庭去聲。《說文》安也。《增韻》靜也,正也,凝也,決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。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禹貢》震澤底定。又《禮·王制》論進士之賢者,以告於王,而定其論。《註》謂各署其所長也。又止也。《書·洛誥》公定,予往已。《註》成王欲周公止洛,自歸往宗周也。又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羹定。《註》定猶熟也。《疏》熟卽止,故以定言之。又《諡法》純行不差,安民法古,曰定。又州名。漢中山郡,唐改定州,以安定天下爲名。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左澤曰定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
【开】1. 启,张,把关闭的东西打开:~启。~化。~诚布公。 2. 分割:对~。三十二~本。 3. 通,使通:~导。~窍。 4. 使显露出来:~采(挖掘矿物)。~发。 5. 扩大、发展:~扩。~拓。 6. 发动或操纵:~动。~车。 7. 起始:~始。~宗明义。 8. 设置、建立:~创。~国。~设。 9. 列举,写出:~单子。~发票。 10. 支付:~销。~支。 11. 沸腾,滚:~水。 12. 举行:~运动会。 13. 放在动词后面,表示效果:躲~。 典
【开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苦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哀切,音侅。《說文》張也。《廣韻》解也。《韻會》啟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闢也。又《五音集韻》通也。《易·乾卦疏》亨通也。會合萬物,令使開通而爲亨也。又發也。《禮·學記》故君子之敎喻也。開而勿達。《註》開謂發頭角。《疏》但爲學者,開發大義頭角而已。又釋也。《易·乾坤卦文言疏》諸卦及爻,皆從乾坤而出,故特作文言,以開釋之。《書·多方》殄戮多罪,亦克用勸,開釋無辜,亦克用勸。又《韻會》條也。又始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開歲發春兮,百卉含英。《註》開、發,皆始也。《禮·檀弓》曩者爾
【常】1. 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 2. 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 3. 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 4. 姓。
【常】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裳。《玉篇》恆也。《正韻》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後得主而有常。《繫辭》動靜有常。《詩·周頌》常于時夏。《箋》謂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又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又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又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又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
【尊俎】1.古代盛酒肉的器皿。尊,盛酒器;俎,置肉之几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铺筵席,陈尊俎,列籩豆。”宋王安石《送吴显道南归》诗:“天际张帷列尊俎,君歌声酸辞且苦。”清唐甄《潜书·交实》:“子何为不祭?曰:无以供尊俎也。”2.常用为宴席的代称。《战国策·齐策五》:“千丈之城,拔之尊俎之间;百尺之冲,折之衽席之上。”宋姜夔《法曲献仙音·张彦远官舍》词:“树鬲离宫,水平驰道,湖山尽入尊俎。”明何景明《送杭宪副兵备天津》诗:“莫笑谈兵尊俎上,书生元不为封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