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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得双翅翰——美人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ān dé|děi|de shuāng chì hàn

安得双翅翰释义

【安】1. 平静,稳定:~定。~心。~宁。~稳。~闲。~身立命。~邦定国。  2. 使平静,使安定(多指心情):~民。~慰。~抚。  3.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:心~。~之若素(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,毫不在意)。  4. 没有危险,不受威协:平~。转危为~。  5. 装设:~置。~家立业。  6. 存着,怀着(某种念头,多指不好的):他~的什么心?  7. 疑问词,哪里:~能如此?  8. 姓。

【安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寒切,案平聲。《說文》靜也,从女,在宀下。《廣韻》徐也,止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註》安安,自然性之也。《益稷》安汝止。《註》謂止於至善也。又寧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在知人,在安民。《齊語》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又危之對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置之安處則安,置之危處則危。又佚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莊敬日强,安肆日偸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與安實敗名。又《諡法》和好不爭曰安。又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吾將安仰。《楚辭·天問》九天之際,安放安屬。又與焉同。《正字通》安之於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双】1. 两个,一对:一~鞋。~杠。~重(chǒng )。~方。~管齐下。~豆塞聪(耳被堵塞,一无所闻)。~瞳剪水(形容眼珠的清澈)。智勇~全。盖世无~。  2. 偶,与“单”相对:~数。~号。  3. 加倍的:~料。~份。  4. 姓。

【双】《韻會》雙,俗作双,非。(雙)《唐韻》所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疎江切,音。《說文》隹二枚也。从雔,又持之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有雙鳧,從東南飛來。又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凡獻執一雙。又《玉篇》偶也。《詩·齊風》冠綏雙止。《箋》五人爲奇,而襄公往從而雙之。又獸名。《山海經》南海之外,赤水之西,流沙之東,有三靑獸相幷,名雙雙。《註》郭璞曰:言體合爲一也。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,蓋謂此也。吳任臣云:獸經曰:文文善呼,雙雙善行。駢志云:雙雙合體,蛩蛩假足。麟書曰:雙雙俱來,孟極是覆。又鳥名。《公羊傳·宣五年》其諸

【翅翰】即翅膀。元查德卿《寄生草·问别》曲:“姻缘簿做了鞋样,比翼鸟搏了翅翰。”参见“翅膀”。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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