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jì bǎi yú duó
【计】1. 核算:~时。~量(liàng )。~日程功。 2. 测量或核算度数、时间、温度等的仪器:晴雨~。湿度~。 3. 主意,策略:~策。~谋。 4. 谋划,打算:~划。~议。 5. 姓。
【计】《唐韻》古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吉詣切,音繼。《說文》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《禮·內則》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《註》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《周禮·天官》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《註》弊,斷也。《疏》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《司會註》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《疏》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又《玉篇》謀也。《廣韻》籌策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項梁召諸別將
【百】1. 数名,十个十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佰”代):~步穿杨。~儿八十。~分比。 2. 喻很多:~草。~货。~姓(人民)。~般。~炼成钢。~无聊赖。~废俱兴(xīng )。
【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博陌切,音伯。《說文》十十也。从一白。數十十爲一百。百,白也。十百爲一貫。貫,章也。《徐曰》章,以詩言之一章也。百亦成數。會意字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又眾多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官以治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百蠻貢職。又百里,劒名。百錬,刀名。見《古今注》。又百鷯。鳥名。見《大戴禮》。又百足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百足,一名馬蚿。又百合,草名。《譚子化書》山蚯化爲百合。又地名。隋百泉縣,唐百文縣。又國名。《北史·百濟傳》百濟
【渔夺】取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渔夺百姓,侵牟万民。”唐杜甫《遣遇》诗:“奈何黠吏徒,渔夺成逋逃。”宋秦观《南京妙峰亭》诗:“深惩渔夺弊,法令一刊削。”《清史稿·循吏传一·江皋》:“士卒骄悍,所过渔夺百姓,皋遇,輒缚送军主,斩以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