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文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yǒu|yòu fēn|fèn biàn|pián sǐ shēng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便】1. 顺利,没有困难或阻碍:~当。~利。~道。~民。 2. 简单的,礼节上非正式的:~宴。~衣。~函(形式比较简便的信件)。简~。随~。~宜(适当地,看事实需要而自行处理事情)。 3. 便利的时候:~中请来信。 4. 就:说了~做。 5. 排泄屎尿或排泄出来的屎尿:大~。~秘。 | 1. 〔~~〕肚子肥大的样子,如“大腹~~”。 2. 〔~宜〕物价较低:这些东西都很~宜。占~宜(小利,私利。) 3. 〔~嬖〕封建统治者所亲近宠爱的人。 4. 〔~佞〕善于用花言巧语讨好的人。
【便】《廣韻》婢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毗面切,音卞。順也,利也,宜也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汝所謂便者,不便之便也。所謂仁義者,大便之便也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留屯田十二便。又習也。《禮·表記》唯欲行之浮于名也。故自謂便人。《註》亦言其謙也。辟仁聖之名,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。又安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便殿火。《註》凡言便殿,便宮,便坐者,所以就便安也。又卽也,輒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若乃夫沒人,則未嘗見舟。而便操之也。又溲也。《前漢·張安世傳》郞有醉便殿上者,安世曰:何知非反水漿耶。又《集韻》毗連切《正韻》蒲眠切,音
【死生】和生存。《易·繫辞上》:“原始反终,故知死生之説。”《史记·鲁仲连邹阳列传》:“今死生荣辱,贵贱尊卑,此时不再至,愿公详计而无与俗同。”宋苏轼《题文与可墨竹》诗:“谁云死生隔,相见如龚隗。”2.犹言盈亏、消长。《孙子·虚实》:“故五行无常胜,四时无常位,日有长短,月有死生。”3.杀生。《国语·越语下》:“死生因天地之刑。”韦昭注:“死,杀也。”4.偏义复词。指生命。唐杜甫《房兵曹胡马》诗:“所向无空阔,真堪託死生。”5.偏义复词。指死亡。唐高适《燕歌行》:“战士军前半死生,美人帐下犹歌舞。”宋苏轼《侄安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