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二元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án jù wàng bǐ cǐ
【言】1. 讲,说:~说。~喻。~道。~欢。~情。~必有中(zhòng )(一说就说到点子上)。 2. 说的话:~论。~辞(亦作“言词”)。语~。~语。~简意赅。 3. 汉语的字:五~诗。七~绝句。洋洋万~。 4. 语助词,无义:~归于好。“~告师氏,~告~归”。 5. 姓。
【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語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魚軒切,平聲。《說文》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《周禮·大司樂註》發端曰言,答述曰語。《釋名》言,宣也。宣彼此之意也。《易·乾卦》庸言之信。《書·湯誓》朕不食言。《傳》言已出而反吞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鄕八糾萬民,七曰造言之。《註》譌言惑衆也。《論語》寢不言。《註》自言曰言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,苦言藥也,甘言疾也。《唐書·徐伯彥傳》言者,德之柄也,行之主也,身之文也。又辭章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事,一曰貌,二曰言。《疏》言者,道其語有辭章也。《禮·曲禮》
【俱】1. 全,都:百废~兴。声色~厉。 2. 一起;在一起:~乐部。君与~来。
【俱】《唐韻》舉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恭于切,音拘。皆也。《孟子》父母俱存。又偕也,具也。《莊子·天運篇》道可載而與之俱也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孔子適周,魯君與之一乗車,兩馬,一豎子俱。又姓。南凉將軍俱延,唐江州監軍俱文珍。
【忘】◎ 不记得,遗漏:~记。~却。~怀。~我。~情。~乎所以。
【忘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《正韻》無方切,音亡。《說文》不識也。《增韻》忽也。又遺也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予嘉乃德,曰篤不忘。謂不遺也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壽考不忘。《註》長有令名,不忽然而遽盡也。又善忘,病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氣下而不上,則使人善忘。又坐忘,無思慮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回坐忘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巫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無放切,音妄。《韻會》棄忘也。《增韻》遺忘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刺》三宥,一曰遺忘。又志不在也。《左傳·隱七年》鄭伯盟,歃如忘。《註》志不在于歃血也。又《韓愈·別竇司直詩》中盤進橙栗,投擲
【彼此】◎彼此bǐcǐ[eachother;bothparties;oneanother;youandI]对称词。指你我、双方,那个和这个彼此错杂。——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军中之将,各有彼此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【彼此】1.那个和这个,双方。《墨子·经说下》:“正名者‘彼此’。彼此可:‘彼彼’止於彼;‘此此’止於此。彼此不可:彼且此也;此亦可彼。”三国魏嵇康《与吕长悌绝交书》:“间令足下,因其顺亲,盖惜足下门户,欲令彼此无恙也。”元王嘉甫《八声甘州》套曲:“真真彼此都相乐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二六回:“彼此相见日多,渐渐的混熟了。”巴金《寒夜》十八:“都是一家人,彼此多少让点步,就没有事了。”2.指不一致或不一致的意见。晋张华《博物志》卷四:“﹝復肉刑事﹞夏侯玄、李胜、曹羲、丁謐建私议,各有彼此,故遂寝焉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