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四十一迥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bǐ 2|1 lóng wén bǎi hú dǐng
【笔】1. 写字、画图的工具:毛~。钢~。铅~。~架。~胆。 2. 组成汉字的点、横、直、撇、捺等:~画。~顺。~形。~道。 3. 用笔写,写作的:~者。代~。~耕。~谈。~误。~译。~战。~名。 4. 写字、画画、作文的技巧或特色:~体。~法。~力。文~。工~。曲~。伏~。 5. 像笔一样直:~直。~挺。~陡。 6. 量词,指钱款:一~钱。 7. 指散文:“谢玄晖善为诗,任彦升工于~”。随~。
【笔】《集韻》與筆同。詳筆字註。漢典考證:《廣韻》鄙密切《韻會》逼密切《正韻》壁吉切,音必。《釋名》筆,述也。述事而書之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不律謂之筆。《註》蜀人呼筆爲不律也。《說文》楚謂之聿,吳人謂之不律,燕謂之弗,秦謂之筆。《古今注》古之筆,不論以竹以木,但能染墨成字,卽謂之筆。秦吞六國,滅前代之美,故蒙恬得稱於時。蒙恬造筆,卽秦筆耳。以枯木爲管,鹿毛爲柱,羊毛爲被,所謂蒼毫也。彤管赤漆耳,史官記事用之。《法書攷》虞世南云:筆長不過六寸,眞一,行二,草三,指實掌虛。《禮·曲禮》史載筆,士載言。《註》筆,謂書具
【扛】◎ 用肩膀承担:~枪。 | ◎ 两手举东西:力能~鼎。
【扛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《說文》橫關對舉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籍長八尺餘,力能扛鼎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龍文百斛鼎,筆力可獨扛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郞切,音岡。亦舉也。與掆同。或作抗。又《集韻》虎項切。與同。荷擔也。詳字註。 《韻會》通作。
【龙】1. 传说中的一种长形、有鳞、有角的神异动物,能走,能飞,能游泳,能兴云作雨:~舟。~灯。~宫。~驹(骏马,喻才华出众的少年)。画~点睛。~蟠虎踞。 2. 古生物学中指一些巨大的有四肢有尾或兼有翼的爬虫:恐~。 3. 封建时代用作皇帝的象征,或称关于皇帝的东西:~颜。~体。~袍。 4. 姓。 典
【龙】〔古文〕竜龒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力鍾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容切,音籠。《說文》龍,鱗蟲之長,能幽能明,能細能巨,能短能長,春分而登天,秋分而潛淵。《廣雅》有鱗曰蛟龍,有翼曰應龍,有角曰虯龍,無角曰螭龍,未升天曰蟠龍。《本草註》龍耳虧聰,故謂之龍。《易·乾卦》時乗六龍以御天。又星名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龍尾伏辰。《疏》角亢氐房心尾箕爲蒼龍之宿。又《襄二十八年》龍,宋鄭之星也。又山名。龍門,在河東,見《禹貢》。龍山,見《山海經》。封龍,見《括地志》。又邑名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齊侯伐我北鄙,三日取龍。《註》龍,魯邑。在泰山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【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又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又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又《易·坤卦
【百】1. 数名,十个十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佰”代):~步穿杨。~儿八十。~分比。 2. 喻很多:~草。~货。~姓(人民)。~般。~炼成钢。~无聊赖。~废俱兴(xīng )。
【百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博陌切,音伯。《說文》十十也。从一白。數十十爲一百。百,白也。十百爲一貫。貫,章也。《徐曰》章,以詩言之一章也。百亦成數。會意字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又眾多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官以治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百蠻貢職。又百里,劒名。百錬,刀名。見《古今注》。又百鷯。鳥名。見《大戴禮》。又百足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百足,一名馬蚿。又百合,草名。《譚子化書》山蚯化爲百合。又地名。隋百泉縣,唐百文縣。又國名。《北史·百濟傳》百濟
【斛】◎ 中国旧量器名,亦是容量单位,一斛本为十斗,后来改为五斗。
【斛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谷切,音觳。《說文》十斗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十斗曰斛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斛者,角斗平多少之量也。《又》量者躍於龠,合於合,登於升,聚於斗,角於斛,職在太倉,大司農掌之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北齊有斛子愼。
【鼎】1. 古代烹煮用的器物,一般是三足两耳:铜~。~食(列鼎而食,指豪侈生活)。~镬。 2. 锅:~罐。~锅。 3. 古代视为立国的重器,是政权的象征:~彝。九~。定~。问~。~祚(国运)。 4. 象征三方并立、互相对峙:~峙。~足之势。 5. 大:~族。~臣。~力支持。 6. 正当,正在:~盛(shèng )。
【鼎】〔古文〕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挺切,音頂。《說文》鼎三足兩耳,和五味之寶器也。昔禹收九牧之金,鑄鼎荆山之下。《玉篇》鼎,所以熟食器也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昔夏之方有德也,遠方圖物,貢金九牧,鑄鼎象物,百物而爲之備,使民知神姦,故民入川澤山林,不逢不若,螭魅罔兩莫能逢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王日一舉鼎,十有二物,皆有俎。《鄭註》鼎有十二,牢鼎九,陪鼎三。又《周易卦名》巽下離上之卦。又《正韻》鼎,當也。又方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天子春秋鼎盛。又鼎鼎,大舒也。《禮·檀弓》喪事鼎鼎爾,則小人。《疏》形體寬慢也。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