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六至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qì bù|fǒu fēn dà xiǎo
【器】1. 用具的总称:~皿。~物。~械。木~。武~。~小易盈。 2. 生物体结构中具有某种独立生理机能的部分:~官。消化~。 3. 人的度量、才干:~度。~量(liàng )。~宇。~质。大~晚成。 4. 重视:~重。~敬。 典
【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去冀切,去聲。《說文》衆器之口,犬所以守之。《廣韻》器皿。《易·繫辭》形乃謂之器。《註》成形曰器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。《註》器謂圭璧。又《禮·王制》瘖聾、跛躃、斷者、侏儒、百工,各以其器食之。《註》器,能也。《論語》及其使人也,器之。《疏》度人才器而官之。又《論語》管仲之器小哉。《註》言其度量小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又叶欺迄切,音乞。《曹植·黃帝三鼎贊》鼎質文精,古之神器。黃帝是鑄,以像太乙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《玉篇》俗作噐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分大小】婚之次日拜见亲族,谓之“分大小”。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八回:“新娘听公公讲完了这篇考据,纔一一的接见亲族,俗叫作‘分大小儿’。”载涛恽宝惠《清末贵族之生活》:“次早新妇下地……夫妇同到上房叩见父母、翁姑,谓之行双礼;次分大小,本家及亲戚长辈,请坐受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