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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违法印——偈颂一百一十七首

韵脚:去二十一震

平仄: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yìn bù|fǒu wéi fǎ

不违法印释义

【印】1. 图章,戳记:~章。~玺。~记。~把子(亦喻政权)。  2. 痕迹:手~。指~。~子(a.痕迹;b.高利贷的一种,全称“~~钱”)。  3. 用油墨、染料之类把文字或图画留在纸、布、器皿等材料上:~刷。排~。~制。~发(fā)。  4. 彼此符合:~证。心心相~。  5. 外界事物反映在脑中所留下的形象:~象。  6. 姓。

【印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刃切《正韻》衣刃切,因去聲。《說文》執政所持信也。从爪从卪。卪象相合之形。今文作卩,瑞信也。手爪以持印。會意。《廣韻》符,印也。印,信也,亦因也,封物相因付。《增韻》刻文合信也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二千石皆銀印,二百石以上皆銅印。《註》師古曰:刻文云:某官之印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左傳,鄭大夫印段,出自穆公子印,以王父字爲氏。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违法】◎违法wéifǎ[breakthelaw;beillegal]违背法律、法令违法乱纪

【违法】违犯法规。《宋书·自序传·沉亮》:“时儒学崇建,亮开置庠序,训授生徒。民多发冢,并婚嫁违法,皆严为条禁。”《唐律·断狱律·共犯移送违律》:“若违法移囚,即令当处受而推之,申所管属推劾。”明王琼《双溪杂记》:“如有违法,臺諫得纠正论劾。”洪深《青龙潭》第三幕:“哈!盲动!违法!人到眼看要饿死了,还管违法不违法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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