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四痕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gēn qīng gū xián nǚ|rǔ dào bù|fǒu
【根】1. 高等植物茎干下部长在土里的部分:~植。~茎。~瘤。~毛。~雕。须~。块~。扎~。叶落归~。 2. 物体的基部和其他东西连着的部分:~底。~基。墙~儿。 3. 事物的本源:~源。~由。~本。知~知底。 4. 彻底:~除。~究。~治。 5. 依据,作为根本:~椐。 6. 量词,指长条的东西:两~筷子。 7. 数学上称一数开平方所得的值为“平方根”,开立方所得的值为“立方根”。 8. 数学上指代数方程式内未知数的值。 9. 化学上指带电的基:氨~。硫酸~。 典
【根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痕切,音跟。《說文》木株也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農夫之去草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。又《廣韻》根,柢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重爲輕根。《管子·地形篇》地者,萬物之本原,諸生之根菀。又《博雅》始也。又天根星也。《周語》天根見而水涸。註亢氐之間。又金根,車名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天子車金根。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木門倉琅根。又竹根,杯名。《晉庾信報惠酒詩》山杯捧竹根。又雲根,山名。《宋孝武登作樂山詩》積水溺雲根。又姓。《姓苑》周人根牟子,善著書。又叶經天切,音堅。《三略軍讖
【青】1. 深绿色或浅蓝色:~绿。~碧。~草。~苔。~苗。~菜。~葱。~山绿水。~云直上。万古长~(喻高尚的精神或深厚的友情永远不衰)。 2. 绿色的东西:踏~。~黄不接。 3. 靛蓝色:靛~。~紫。~出于蓝,胜于蓝。 4. 黑色:~布。~线。~衫。~衣。 5. 喻年轻:~年。~春。~工。 6. 竹简:~简。~史(原指写在竹简上的记事,后指史书,如“永垂~~”)。 典网
【青】〔古文〕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倉經切,音鶄。《說文》東方色也。《釋名》靑,生也。象物之生時色也。《書·禹貢》厥土靑黎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靑出之藍而靑於藍。又神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,祭靑帝。又州名。《書·禹貢》海岱惟靑州。又鳥名。《禮·曲禮》前有水,則載靑旌。《註》靑,靑雀,水鳥。又木名。《庾信·步虛詞》空靑爲一林。《註》雲笈七籤,玉淸天中有樹,似松,名曰空靑之林。又《廣韻》男靑、女靑,皆木名。出羅浮山記。又果名。靑子,橄欖也。《蘇軾詩》紛紛靑子落紅鹽。又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空靑,腹中空,
【孤】1.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:~儿。遗~。托~。~寡鳏独(孤儿,寡妇,无妻或丧妻的人,年老无子女的人)。 2. 单独:~单。~独。~立。~僻。~傲。~茕(单独无依然)。~介。~身。~危。~芳自赏。~苦伶仃。~掌难鸣。~云野鹤(喻闲逸逍遥的人)。 3. 古代帝王的自称:~家。~王。 4. 古同“辜”,辜负。
【孤】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又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又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又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又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又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又《集韻》負也。
【嫌】1. 可疑之点:~疑。避~。涉~。 2. 厌恶,不满意:~恶(wù ㄨˋ)。~弃。讨人~。 3. 怨:尽释前~。~隙(由猜疑而形成的仇怨)。
【嫌】《廣韻》戸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賢兼切《正韻》胡兼切,協平聲。《說文》不平於心也。一曰疑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者,所以定親疎,决嫌疑也。《又》禮不諱嫌名。《後漢·馮異傳》帝曰:將軍何嫌何疑,而有懼意。《唐書·尉遲敬德傳》秦王謂尉遲敬德曰:丈夫意氣相期,勿以小嫌介意。 《集韻》或作慊。
【女】1. 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~人。~士。~流(含轻蔑意)。少(shào )~。 2.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nǜ)。 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。 | ◎ 古同“汝”,你。 汉
【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尼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碾與切,茹上聲。《博雅》女,如也。言如男子之敎,人之陽曰男,隂曰女。《易·繫辭》坤道成女。《詩·小雅》乃生女子,載寢之地,載衣之裼,載弄之瓦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生,設帨於門右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土地各以類生,澤氣生女。又已嫁曰婦,未字曰女。《禮·曾子問》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燭,思相離也。又星名。須女四星,主布帛,爲珍寶藏,一名婺女。十二月旦在北,二月旦中。又織女三星,天女也,主苽果絲帛,見《星經》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嶧臯之山,其水出焉,東流注于激女之水。又女,九天
【到】1. 从别处来:~达。~站。~来。~场。~任。~职。~案。签~。恰~好处。 2. 往:~群众中去。 3. 周全,全顾得着:周~。面面俱~。 4. 成功:得~。办~。 5. 姓。
【到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都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,音倒。《爾雅·釋詁》到,至也。《疏》到者,自遠而至也。《詩·大雅》靡國不到。又姓。《韻會》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