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xìn|shēn shù bù|fǒu hóng|gōng wàn|mò hé yáng
【信】1. 诚实,不欺骗:~用。~守。~物。~货。~誓旦旦。 2. 不怀疑,认为可靠:~任。~托。~心。~念。 3. 崇奉:~仰。~徒。 4. 消息:~息。杳无音~。 5. 函件:~件。~笺。~鸽。~访。 6. 随便,放任:~手(随手)。~步(随意走动,散步)。~笔。~意。 7. 同“芯2”。 8. 姓。 | 1. 古同“伸”,舒展开。 2. 古同“伸”,表白。
【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思晉切,音訊。愨也,不疑也,不差爽也。《易·繫辭》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守命共時之謂信。又《爾雅·釋地》大蒙之人信。《註》地氣使然也。又《左傳·莊三年》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。《詩·豳風》于女信處。又《周頌》有客信信。《註》四宿也。又符契曰信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漢律,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。《註》兩行書繒帛,分持其一。出入關,合之乃得過。或用木爲之。《後漢·竇武傳》取棨信閉諸禁門。《註》棨,有衣戟也。又古人謂使者曰信。與訊通。《史記·韓世家》軫說楚王,發信臣,多其
【树】1. 木本植物的通称:~木。~林。~大根深(喻势力大,根基牢固)。 2. 种植,培育:~艺(“艺”,种植)。~荆棘得刺,~桃李得荫。 3. 立,建立:~立。~敌。 4. 量词,相当于“株”、“棵”:一~梅花。 5. 姓。
【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常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殊遇切,殊去聲。《說文》生植之總名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季氏有嘉樹,宣子譽之。《禮·祭義》樹木以時伐焉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萍樹根于水,木樹根于土。又《爾雅·釋宮》屛謂之樹。《論語》邦君樹塞門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牀謂之杠。北燕、朝鮮閒謂之樹。又獸名。《儀禮·鄉射禮》君國中射則皮樹中。《註》皮樹,獸名。謂皮作樹形以射之。又姓也。《後魏·官氏志》樹洛于氏。後改爲樹氏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臣庾切,音豎。扶樹也。《徐鍇曰》樹之言豎也。種樹曰樹。《易·繫辭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红】1. 像鲜血的颜色:~色。~叶。~灯。~尘。~包。~烧。~润。~艳艳。~口白牙。~绳系足(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)。 2.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:~人。~运。~角(jué)儿(受观众欢迎的演员)。走~。 3. 喜庆:~媒(媒人)。~蛋。~白喜事(结婚和喜丧合称)。 4. 象征革命:~军。~色根据地,~色政权。 5. 指营业的纯利润:~利。分~。 6.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《红楼梦》的研究:~学。 | ◎ 古同“工”,指妇女的生产作业,纺织、缝纫、刺绣等。 典
【万】1. 数目,十个一千:~户侯(中国汉代侯爵的最高一级,享有万户农民的赋税。后泛指高官)。 2. 喻极多:~物。~方(a.指全国和世界各地;b.指姿态多种多样)。日理~机。气象~千。 3. 极,很,绝对:~~。~幸。 4. 姓。 | ◎ 〔~俟(qí)〕原为中国古代鲜卑族部落名;后为复姓。
【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同萬。又三字姓。西魏有柱國万紐于謹。又《廣韻》莫北切《集韻》密北切。万俟,複姓。俟音其,今讀木其。北齊特進万俟普。(萬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無販切,音蔓。《說文》蟲也。《埤雅》蜂一名萬。蓋蜂類衆多,動以萬計。又數名。《易·乾象》萬國咸寧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又舞名。《詩·邶風》方將萬舞。《疏》萬者,舞之總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萬也者,干戚舞也。《韻會》湯武以萬人得天下,故干舞稱萬舞。又州名。《寰宇記》漢巴東郡,後唐貞觀曰萬州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萬
【河阳】◎河阳Héyáng[Heyang]古地名,在现在河南省孟县西
【河阳】1.黄河北岸。南朝梁江淹《别赋》:“君居淄右,妾家河阳。”元袁桷《清明》诗:“河南禁酒河阳饮,醉醒相看总有情。”2.晋潘岳曾任河阳县令,后多以“河阳”指称潘岳。唐王维《为人祭李舍人文》:“名高江夏之童,貌夺河阳之美。”宋苏辙《寄题江涣长官南园茅斋》诗:“河阳罢后成南圃,彭泽归来卧北窗。”宁调元《燕京杂诗》之二:“容易河阳丝两鬢,妇人醇酒未应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