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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须别讨——普庵家宝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tǎo xū bié|biè bù|fǒu

不须别讨释义

【讨】1. 查究,处治:检~。  2. 征伐,发动攻击:~伐。声~(宣布罪行而加以抨击)。  3. 研究,推求:研~。探~。  4. 索取:~还(huán)。  5. 求,请求:~教(jiào )。~饶。  6. 惹:~厌。~人喜欢。  7. 娶:~老婆。

【讨】《唐韻》他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土皓切,叨上聲。《說文》治也。从言从寸。《徐曰》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。會意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。《疏》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《註》討,治也。又《廣韻》誅也。《類篇》殺也。《正韻》訶也。又除也。《公羊傳·隱四年》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《註》討者,除也。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禮·禮器》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《疏》順序而稍去之也。又《類篇》求也。《韻》探也。《正韻》尋也。《論語》世叔討論之。《註》討,尋究也。《後漢·王充傳》

【须】1. 必得,应当:无~。莫~有。必~。务~。~要。  2. 等待,停留:~留(迟留,留待)。  3. 男人面上生的毛,胡子:~眉(男子的代称)。~生(传统戏剧角色名,即“老生”)。  4. 〔~臾〕片刻,一会儿。  5. 像胡须的东西:~根。触~。

【别】1. 分离:~离。~情。~绪(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)。分~。告~。久~重逢。分门~类。  2. 差别:霄壤之~。  3. 分类:类~。性~。职~。级~。派~。  4. 另外的:~人。~号。~字。~墅。~论。~开生面。  5. 卡住,插住,绷住:~针。~花。  6. 不要,不准:~动。 | ◎ 〔~扭〕不顺心,不相投(“扭”读轻声)。

【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方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別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鞭入聲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玉篇》分別也。《增韻》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小山別大山,鮮。《疏》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《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》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又傅別,謂券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《註》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列切《正韻》避列切,便入聲。《玉篇》離也。《增韻》解也,訣也。《江淹·別賦》黯然銷者,惟別而已矣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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