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òng mái|mán bù|fǒu fén yīn tǔ fǒu
【用】1.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 2. 可供使用的:~品。~具。 3. 进饭食的婉辞:~饭。 4. 花费的钱财:费~。~项。~资。 5.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~。有~之才。 6.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~多说。 7. 因此:~此。
【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頌切,容去聲。《說文》可施行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初九,潛龍勿用。《疏》唯宜潛藏,勿可施用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,五五用哉。又《廣韻》使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《杜甫詩》古來才大難爲用。又功用。《易·繫辭》顯諸仁,藏諸用。《疏》謂潛藏功用,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《論語》禮之用,和爲貴。又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正德利用厚生。《疏》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《禮·王制》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又以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
【埋】1. 葬:~葬。 2. 把东西放在坑里用土、雪、落叶盖上:掩~。~地雷。 3. 隐藏:~没(mò)。~伏。~头。隐姓~名。 | ◎ 〔~怨〕因为事情不如意而对人或事物表示不满、责怪(“怨”读轻声)。
【埋】《唐韻》莫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謨皆切,音霾。《釋名》葬不如禮曰埋痗也。趨使痗腐而已。又藏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埋璧于太室之庭。《後漢·張綱傳》漢安元年,遣八使循行風俗,綱獨埋其車輪于洛陽亭。又叶呂支切,音離。《左傳·萊人歌》景公死乎,不與埋。三軍之事乎,不與謀。師乎師乎,何黨之乎。 《說文》本作薶。俗作埋。《周禮》省作貍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汾阴】地名。在今山西省万荣县境内。因在汾水之南而名。汉武帝时曾于此得宝鼎。战国时属魏,汉始建县。唐开元十年改名宝鼎县,宋改荣和县,元明清因之。《竹书纪年》卷下:“周威烈王十七年魏文侯伐秦至郑,还筑汾阴、郃阳。”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﹝惠文君﹞九年渡河,取汾阴、皮氏。”
【土缶】瓦器。圆腹小口有盖,用以汲水或盛流质,也可用作打击乐器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季桓子穿井,获如土缶,其中有羊焉。”韦昭注:“或云:‘得土如瓦缶,中有土羊。’”马骏声《醉题酒家壁》诗:“折券呼僮取大斗,狂歌纵饮鼓土缶。”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