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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谀方士——安乐吟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yú bù|fǒu fāng shì

不谀方士释义

【谀】◎ 谄媚,奉承:~言。阿(ē)~奉承。~辞。~墓(阿谀死人)。

【谀】《唐韻》楊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容朱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兪。《說文》諂也。《書·囧命》僕臣諛,厥后自聖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先生何言之諛也。《莊子·漁父篇》不擇是非而言謂之諛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以不善和人者謂之諛。《鹽鐵論》富貴多諛言。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兪戍切,兪去聲。義同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孝子不諛其親。 俗作,非。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方士】gshì[alchemist]炼制丹药以求得道成仙的术士范君固非方士者流也。——明·顾炎武《复庵记》

【方士】掌王城四方采地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:“方士,中士十有六人。”郑玄注:“方士,主四方都家之狱者。”贾公彦疏:“掌都家,郑彼注云:都,王子弟及公卿之采地;家,大夫之采。主此三等采地之狱。采地在王城四方,故云方士也。”2.方术之士。古代自称能访仙炼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騶衍以阴阳主运显於诸侯,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。”唐李端《赠道者》诗:“窗中忽有鹤飞声,方士因知道欲成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温州有方士林灵素……学道於赵昇道,数载,善能妖术。”鲁迅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三篇:“察周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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