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nán|nā chǔ|chù 2 quán tí qǐ
【南】1. 方向,早晨面对太阳,右手的一边,与“北”相对:~北。~方。~面。~国(指中国南部)。~陲(南部边疆)。~极。~半球。 2. 姓。 | ◎ 〔~无(mó)〕佛教用语,意思是合掌稽首,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,常加于佛、菩萨名的前面,如“~~阿弥陀佛”、“~~观世音菩萨”。
【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【常】1. 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 2. 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 3. 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 4. 姓。
【常】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裳。《玉篇》恆也。《正韻》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後得主而有常。《繫辭》動靜有常。《詩·周頌》常于時夏。《箋》謂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又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又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又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又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
【泉】1. 从地下流出的水源:~源。~瀑。甘~。温~。喷~。黄~(旧时称人死后所在的地方。亦作“九泉”)。 2. 古代钱币的名称。 3. 姓。
【泉】〔古文〕洤《唐韻》疾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從緣切《正韻》才緣切,音全。《說文》水原也。象水流成川形。《易·蒙象》山下出泉。又《爾雅·釋水》濫泉正出。正出,涌出也。沃泉縣出。縣出,下出也。氿泉穴出。穴出,仄出也。又同出異歸曰肥泉。《詩·衞風》我思肥泉,兹之永歎。又醴泉。《禮·禮運》天降膏露,地出醴泉。又泉有光華曰榮泉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食甘露,飮榮泉。又瀑布曰立泉。《班固·終南山賦》立泉落落。又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周時爲七閩地,隋曰溫陵,唐曰泉州。又天泉,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天泉十星,在鼈東。一曰大海,主灌漑溝渠之事
【提起】◎提起tíqǐ(1)[mention;speakof]∶谈到;说起提起诉讼(2)[rise;braceup;arouse]∶奋起提起精神(3)[institute;bring;prefer;pay]∶提出;引起提起诉讼(4)[lift]∶举起;拿起他从纸上提起笔来(5)[gather]∶向上集拢提起裙子,跳过小溪
【提起】1.举起;拿起。《水浒传》第五三回:“李逵抢将入去,提起斧头,便望罗真人脑门上劈将下来。”赵树理《金字》:“我提起大笔在金里蘸着,就有人把缎子给我铺在桌面上问我说:‘先生!给他写几个什么字?’”2.说起,提到。元本高明《琵琶记·蔡公逼伯喈赴试》:“他意儿难提起,这其间就里我自知。”《花月痕》第四回:“荷生嘆一口气道:‘不必提起,我有两首诗念给你听就知道了。’”鲁迅《且介亭杂文·隔膜》:“清朝初年的文字之狱,到清朝末年才被从新提起。”3.引起;提出。毛泽东《<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>的序言·序言一》:“这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