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仄 平
拼音: shùn 2 qíng shì sú bù miǎn
【顺】1. 趋向同一个方向,与“逆”相对:~风。~水。~境。~水推舟。~风使舵。 2. 沿,循:~城街。~理成章。~藤摸瓜。 3. 依次往后:~序。~次。 4. 随,趁便:~便。~势。~手牵羊。 5. 整理:理~。~修(整理修治)。 6. 服从,不违背:~从。~应。孝~。温~。 7. 适合,不别扭:~适。~情。~眼。~差(chā)。 8. 姓。
【顺】〔古文〕巡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食閏切,盾去聲。《說文》理也。从頁从巛,會意。川流也。《玉篇》從也。《詩·大雅》有覺德行,四國順之。《箋》有大德行,則天下順從其政。《釋名》順,循也,循其理也。又放之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大射正執弓,以袂順左右隈。《疏》以袂向下,於弓隈順放之。又山名,水名。《山海經》有順山,順水出焉。又《釋名》鳳皇五色,心文曰德,翼文曰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目好謂之順。《註》言流澤也。又《增韻》和也。《易·豫卦》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。《疏》聖人和順而動,合天地之德,故天地亦如聖人而爲之。《禮·樂記》
【常】1. 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 2. 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 3. 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 4. 姓。
【常】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裳。《玉篇》恆也。《正韻》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後得主而有常。《繫辭》動靜有常。《詩·周頌》常于時夏。《箋》謂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又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又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又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又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
【情】1.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、怒、爱、憎、哀、惧等心理状态:感~。~绪。~怀。~操。~谊。~义。~致。~趣。~韵。性~。~愫(真情实意)。~投意合。~景交融。 2.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:爱~。~人。~书。~侣。~诗。殉~。~窦初开(形容少女初懂爱情)。 3. 对异性的欲望,性欲:~欲。发~期。 4. 私意:~面。说~。 5. 状况:实~。事~。国~。~形。~势。~节。
【情】〔古文〕啨《唐韻》疾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慈盈切,音晴。性之動也。从心靑聲。《董仲舒曰》人欲之謂情。《詩序》六情靜于中,百物盪于外。《白虎通》喜,怒,哀,樂,愛,惡,謂六情。《禮·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,怒,哀,懼,愛,惡,欲。七者弗學而能。又情,實也。《論語》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又叶慈良切,音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閉門讀書史,淸風戸凉。日念子來游,子豈知我情。 《朱子曰》古人制字,先制得心字,性與情皆从心。性卽心之理,情卽心之用。
【世俗】◎世俗shìsú(1)[commoncustoms]∶世间一般的习俗世俗之见(2)[mundane]∶非宗教的她不允许他们在去教堂来回的路上谈论世俗的事情
【世俗】1.指当时社会的风俗习惯。《文子·道原》:“矜伪以惑世,畸行以迷众,圣人不以为世俗。”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施教导民,上下和合,世俗盛美,政缓禁止,吏无姦邪,盗贼不起。”明邵璨《香囊记·辞婚》:“只是这个人有些执古相,不通世俗。”2.尘世;世间。《庄子·天地》:“夫明白入素,无为復朴,体性抱神,以游世俗之间者,汝将固惊邪?”汉贾谊《惜誓》:“方世俗之幽昏兮,眩白黑之美恶。”明李贽《与焦弱侯书》:“世俗俚语亦有可取之处:处贫贱易,处富贵难;安劳苦易,安閒散难;忍痛易,忍痒难。”王西彦《古屋》第四部七:“一切
【不免】◎不免bùmiǎn[unavoidable]免不了;难免这段公路太窄,往来车辆有时不免拥塞
【不免】1.不能免除;不免除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“阳子行廉直於晋国,不免其身,其知不足称也。”《史记·仲尼子弟列传》:“子路曰:‘君子死而冠不免。’”2.免不了。唐张鷟《游仙窟》:“虽作拒张,又不免输他口子。”清俞樾《茶香室丛钞·宋福建本<周易>》:“有教官出《易》题云:‘乾为金、坤亦为金,何也?’举子不能晓,不免上请。”沈从文《<沈从文散文选>题记》:“面对这两份草目,真不免有隔世之感。”3.无法幸免。宋文天祥《至扬州》诗序:“忽有人携梃至,良久,三四人陆续来,吾意不免矣。”元刘祁《归潜志》卷五:“正夫知不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