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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鸡且勿唱——守岁

韵脚:去四十一漾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chén jī qiě|jū wù chàng

晨鸡且勿唱释义

【晨鸡】。报晓之雄鸡。三国魏阮籍《咏怀》之十四:“晨鸡鸣高树,命驾起旋归。”金段成己《虞坂晓行》诗:“林外晨鸡第一声,陇头残月伴人行。”明文徵明《辛亥除夕守岁》诗:“香消酒冷人初静,忽报晨鷄第一声。”李广田《银狐集·平地城》:“因为他们夜里起来掌灯作活,把神灵惊动了,等到晨鸡一叫,一切都算完事。”

【且】1. 尚,还,表示进一层:既高~大。尚~。况~。  2. 表示暂时:苟~偷安。姑~。  3. 表示将要、将近:城~拔矣。年~九十。  4. 一面这样,一面那样:~走~说。  5. 表示经久:这双鞋~穿呢!  6. 文言发语词,用在句首,与“夫”相似:~说。  7. 姓。 | 1. 文言助词,用在句末,与“啊”相似。  2. 多的样子。  3. 农历六月的别称。  4. 敬慎的样子:“有萋有~”。  5. 古同“趄”,趑趄。 典

【且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野切《正韻》七野切,音跙。借曰之辭。《論語》且予之類是也。又未定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祖者,且也。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。又又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有酒,多且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頌》匪且有且。《傳》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。又姑且也。《詩·唐風》且以喜樂。又將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范增謂項莊曰:若屬且爲所鹵。又苟且也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老子語南榮趎曰:與物且者,其身不容,焉能容人。《註》且者,姑與物爲雷同,而志不在也。又姓。宋且謹修,明且。俗誤讀苴。又通作俎。薦牲具。祭祀燕饗用之

【勿】◎ 副词,不,不要:请~动手。~谓言之不预(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)。 典

【勿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文拂切,音物。《說文》勿,州里所建旗。象其柄,有三游,雜帛幅半異,所以趣民,故遽稱勿勿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通作物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九旗雜帛爲物。又《玉篇》非也。《廣韻》無也。《增韻》毋也。《韻會》莫也。《通志》勿,州里之旗也。而爲勿不之勿,借同音,不借義。《論語》非禮勿視。《朱註》勿者,禁止之辭。又《韻會》愨愛貌。《禮·祭義》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。《註》猶勉勉也。又《六書正譌》事物之物,本只此字,後人加牛以別之。又《顏氏家訓篇》書翰稱勿勿,不知所由。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。及

【唱】1. 依照乐(yuè ㄩㄝˋ)律发声:~歌。~腔。~段。~功。~和(hé ㄏㄜˊ)。歌~。  2. 高呼,大声叫:~名。~收。  3. 歌曲:唱个~儿。  4. 古同“倡”,倡导。  5. 姓。

【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亮切,音厰。《說文》導也。《玉篇》禮記曰:一唱而三歎。○按《樂記》今本作倡。又《廣韻》發歌也。《廣韻》亦作誯。《集韻》亦作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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